违规运输危险货物 司机被罚款3万元
日期:06-03
本报讯近日,市交通执法总队查处一起普通货运车辆非法运输危险货物的典型案件。涉事车辆因违规运输动力锂电池,被依法处以3万元罚款。驾驶员不仅要承担罚款,还需支付货物转运费用。
5月18日凌晨2时许,市交通执法总队接群众举报,称一辆普通货运车辆涉嫌非法运输危险货物,正停靠在沪渝高速下行方向垫江服务区内。执法人员迅速赶赴现场,成功查获嫌疑车辆。
经现场核查,该车道路运输证注明的经营范围为“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和“大型物件运输”,并不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然而,车上实际装载了50件某国内品牌的汽车动力锂电池,属于第9类危险货物。
经进一步询问,驾驶员承认为了多赚取运费,明知车辆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仍私自承接了运输动力电池的业务,试图利用夜色掩护逃避监管。
根据相关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并处以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近期,当事人履行了行政处罚,并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将货物转运至具备资质的专用运输车辆,完成后续运输。
交通执法部门提醒广大货运从业者,危险货物运输涉及公共安全,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使用具备资质的专用车辆和人员。任何心存侥幸、违规运输的行为,终将难逃法律制裁,得不偿失。
记者杨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