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7-03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重庆法制报

构建军地协同全域保护新格局

日期:06-01
字号:
版面:第02版:要闻汇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唐孝忠)近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重庆市军事设施保护条例》(下称《条例》),将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市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的重要地方性立法,为重庆军事设施保护工作提供了系统、明确的法治遵循。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围绕重点领域安全防护,《条例》制定了精准管控规则:军事禁区外围安全控制范围内严禁爆破、射击、烧窑等危害活动,探矿、采矿等活动不得损害军事设施安全和使用效能;针对我市多山地形中线状军事设施分布广的特点,明确保护范围内建设、取土等活动需征得军事设施管理单位同意;严禁在军用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内搭建影响信号的无线电台站、高压输电线、超高层建筑物等;由区县政府统一设置各类保护标识标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损毁。

  针对近年来低空飞行、机场净空保护等新问题,《条例》专门补全了治理短板:明确禁止未经批准的航空器低空飞越军事禁区,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需经空管机构批准,军事禁区、管理区设置明显禁飞标志,多部门联动处置违规飞行行为;压实军用机场净空保护的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列出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种植超高植物等9项禁止性行为清单,全方位保障飞行安全。

  《条例》具有三大鲜明地方特色:构建起军地协同、多级联动的全域治理体系,权责清晰覆盖所有行政层级和相关部门;立足重庆多山地理实际,对不同类型保护区域实行差异化精准保护,贴合本地需求;建立建设项目征求军事机关意见制度,军用机场净空区等敏感区域的高大建筑等五类项目,审批前必须书面征求军事机关意见,真正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军事设施保护的统筹协调。

  在管理体制层面,《条例》明晰各层级权责:市、区两级政府会同军事机关建立军地协调机制,乡镇、街道配合做好属地工作,国防动员委员会牵头统筹,发展改革、公安、规划自然资源等多部门按职责协同履职,形成了“军地联动、上下贯通、部门协同”的工作合力,破解了过去权责边界模糊、协同不畅的问题。

  针对军事设施保护的基础环节,条例对保护区域管理作出了详细规范。明确依法划定陆地、水域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外围安全控制范围、作战工程安全保护范围及临时保护区域等各类保护空间;划定和调整方案由军地共同拟定、按国家规定报批,成果直接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实现保护要求与城市发展规划的无缝衔接;军事禁区外围安全控制范围按照“尊重历史、确有必要”原则最小化划定,兼顾保护需求与群众生产生活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