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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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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重庆法制报

《重庆市养老服务条例》7月1日起施行

日期: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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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1版:一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唐孝忠)5月27日,《重庆市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重庆首部养老服务领域综合性地方性法规,《条例》将填补我市养老立法空白,为应对中度老龄化挑战、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系统性法治保障。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就《条例》进行了解读。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底,我市60岁以上老年人总数已达835.06万人,老龄化率26.20%,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银发浪潮”之下,城乡养老资源不均衡、基层服务可及性不足、专业人员短缺等问题日益凸显,《条例》正是瞄准这些痛点难点,结合重庆“大城市带大农村”的市情特点设计制度,推动全市养老服务进入法治化、系统化、规范化发展新阶段。

  《条例》共六大亮点,构建起覆盖全群体、全场景、全链条的养老服务体系。

  构建多方协同共治格局,既强化政府保基本、兜底线职责,重点保障特困、经济困难失能老人等群体的养老需求,又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支持打造品牌化、连锁化养老企业。同时明确工会、慈善组织等社会主体责任,通过护理假期保障、照护技能培训等政策支持家庭履行赡养义务,形成“政府保基本、市场供多样、社会广参与、家庭尽责任”的共治模式。

  贯通居家社区机构服务链条,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搭建一体化服务体系:居家养老层面为家属提供短期替代照护、技能培训等支持;社区层面推动老年助餐网络、助浴点建设,要求每个区县至少建1所老年大学并逐步实现基层教学点全覆盖;机构层面明确不同类型养老机构功能定位,支持机构服务向社区、居家延伸,实现“机构带社区、社区连居家”。

  突破核心发展瓶颈,建立全市统一的老年人能力评估互认制度,避免“多头评估”。推进长期护理保险与各类护理补贴政策衔接。按照人均不低于0.2平方米的标准保障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给予养老机构税收减免、水电气按居民价格计费等优惠,破解行业要素保障难题。

  打造重庆特色康养模式,统筹乡镇卫生院与敬老院、村卫生室与村级养老设施布局。支持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并纳入医保定点。同时依托本地森林、温泉、中医药资源,开发避暑养老、旅居康养等特色项目,推动养老服务从“基本照料”向“健康养老”升级。

  补齐农村养老短板,建立城市对农村养老服务的帮扶机制。鼓励盘活农村闲置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养老设施,支持乡村医生为农村失能老人提供上门服务。构建村级互助养老网络,缩小城乡养老服务差距。

  筑牢老年人权益防线,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健全养老服务质量评定和信用监管制度,养老机构收取的押金、会员费需由商业银行第三方存管,对骗取补贴、擅自终止服务等违法行为明确法律责任,全方位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