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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重庆法制报

活用制度破解农村土地流转僵局

日期: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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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8版:司法行政专刊       上一篇    下一篇

  一场看似无解的农村土地流转僵局,近日,在巴南区司法局接龙司法所引导下,依托民法典专门设立的遗产管理人制度,找到了法治化解的“钥匙”。

  “现在租金没着落,土地收不回,春播不等人,可怎么办呢?”4月初,朱某等8户村民焦急地走进接龙司法所。他们所流转的10余亩土地因经营者刘某病逝,陷入合同履行僵局。

  接到求助后,接龙司法所工作人员敏锐地意识到,该案正是民法典遗产管理人制度旨在破解的典型场景:当被继承人离世后,遗产无人管理、债权债务不清,相关利害关系人权益无法保障,极易引发各类纠纷。

  刘某离世前欠下银行20余万元贷款及巨额治病债务,其女小慧(化名)担心背负债务而回避处置,刘某父母因孙女态度不明拒绝协商,村民想收回土地却顾虑重重,僵局难以打破,春播时间也在拖延中不断流逝。

  正值民法典宣传月,接龙司法所决定将遗产管理人制度作为普法与解纷相结合的切入点。司法所邀请接龙法庭庭长向村民和继承人释法明理:根据民法典第1145条至1149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无继承人或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村委会担任遗产管理人;继承人可共同推选遗产管理人,在遗产范围内清理债权债务、处置善后事宜,继承人仅在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无需额外替被继承人偿债。

  这一解读精准打消了小慧的顾虑,最终同意参与协商。村委会趁热打铁,组织刘某父母及小慧共同推选刘某父亲为遗产管理人,并完善书面手续。在接龙司法所见证下,朱某等村民与刘某父亲签订合同解除协议,10余亩土地顺利交还村民,为春播争取了宝贵时间。

  通讯员王力波杨开建

  记者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