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安局两江新区分局食药环支队关于逾期未处理的被扣留车辆的公告
日期:05-27
2021年3月8日,我单位在办理党某等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过程中,对辖区停放在通海五路断头路段的非法改装、带加油枪、有销售伪劣柴油嫌疑的车辆进行统一行动。并对嫌疑车辆进行了扣押。
扣押嫌疑车辆后,由于车主迟迟未到公安机关作出相关辩解,公安机关多次联系车主或者车主关系人,车辆管理单位,均回复对车辆情况不知情。因该案已经办结,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百条规定,对于当事人未提供车辆合法证明、改装申请、以及油品合法来源相关文件的车辆予以公告。请以上车辆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3个月内凭有效证明,前往重庆市两江新区分局食药环支队进行处理。经公告3个月仍然不前来处理的,将对扣押车辆进行依法处理。车辆信息为:
1.车牌号码为渝A8PS85,长安品牌;
2.车牌号码为冀ENX205,车主信息为:邢台县鹏飞危货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3.车牌号码为冀EXW609,车主信息为邢台市和顺运输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警官,15123247012)
单位:两江新区公安分局食药环支队
时间: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