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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重庆法制报

关于拟对郭凡兵、罗礼朋、庞铭、温前、苏远良、刘翠、伍川、刘华辉、葛明川、杜江松作出行政处罚前告知的公告

日期: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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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6版:检察专刊       上一篇    下一篇

  经公安机关调查,以下机动车驾驶人涉嫌实施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应当予以处罚。现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之规定予以公告告知,请以下机动车驾驶人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到璧山区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地址:璧山区铁山路196号;联系方式:41438111)接受处理,并可以依法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特此公告。

  璧山区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