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5月26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沈金强作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重庆市义务教育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今年3月至5月,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一法一条例”落地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结果显示,全市义务教育总体水平进入全国中上行列,稳居西部第一方阵,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县建设成效位居全国前列。
近年来,我市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不断夯实义务教育发展保障体系。义务教育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单列管理,重点向渝东北、渝东南等财力薄弱地区和城乡薄弱学校倾斜;将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为区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核心内容,已完成多个区县的市级督导评估,推动办学责任层层压实。
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计划,持续改善办学基础条件,“大班额”问题得到根本性解决。全域推进紧密型教育共同体建设,实现农村学校全覆盖,城乡学校一体化发展惠及广大学生,渝东北、渝东南地区优质生源流失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在市人大连续三年监督推动下,普通高中学位供给持续增加,普职分流社会焦虑得到有效缓解;阳光招生机制不断完善,相关做法被教育部借鉴在全国推广,“双随机”阳光分班等创新举措获得群众广泛好评。
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建议:要进一步压实法定职责,建立健全与人口变化相适应的教育资源统筹调配机制,强化学校标准化建设,创新师资配置方式;加强教育治理,严格招生监管,规范办学行为,健全校外培训机构治理闭环,重视学生身心健康,建立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机制;强化经费保障,严格落实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要求,健全经费使用监管机制,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