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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重庆法制报

消失的“惹不起”

日期: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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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16版:副刊       上一篇    下一篇

  ◎陈于霞

  重庆的夏天是黏糊糊的,尤其是三伏天,能把地里的红苕晒得蔫巴巴的。我的老家在重庆垫江明月山脉的一处山脚下,地势较平,田土就像一幅舒展的画卷,平坦而规整。老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在上世纪八十年代的乡下,俗话说“邻里间若是翻了脸,可比仇人还凶险”,一条导火索可能就是那一垄窄窄的边沟。

  至今还记得,我是躲在门缝里看完那场“大战”的。隔壁王婶家和许家,为了屋檐水该往哪儿流,抄起家伙就干上了。两家人像斗红了眼的公鸡,汗水混着泥土甩得满天飞。那时候的“真理”,在拳头里攥着呐。谁家弟兄多、嗓门大,那浑浊的雨水就乖乖往谁家地里淌。吓得一个六岁左右的孩子,连大气都不敢出,那时我懵懂地认为:家里人口多、力气大就是厉害,谁狠谁就是“法官”。

  后来,我大学毕业,一腔热血地考去了北部山区原开县大进镇上,做了一名小小的村干部。本想着要“达则兼济天下”,没承想,现实给了我一记响亮的耳光。那是一条怎样的路呢?崎岖、颠簸,常常是坐着摩托车,在漫天尘土里,一家一户地走访。

  印象最深的是村里有个高姓家族,人多势众,横行霸道,被十里八乡的村民谈之色变地称“高家惹不起”。这外号透着一股无奈:那是法外之地,谁也别想管。

  刚工作不到半年,这户“高家惹不起”又因为占地跟人红了脸。年轻气盛的我,揣着人民调解法就去讲理,结果人家跷着二郎腿,吐着烟圈斜眼看我:“哟,大学生嗦?懂法?拿给老子看看,是不是写在锄头上?”

  那次调解不欢而散。当时的我彷徨起来,在村部办公室里对着孤灯,怀疑自己这微薄的力量,究竟能做什么?幸运的是,村里有一位干了三十年的老支书。他没跟我讲大道理,只是把我带到别处,走了三天,看了三天。等到第四天,老支书出马了。他没有讲法,而是先谈情,谈两家祖宗其实是一脉,谈那块地就算占了也发不了财……

  老支书像个老练的舵手,不硬顶也不硬扛,只在茶盏起落间,就把那股蛮横的劲儿给捋顺了。他还塞了包好烟给那个外姓村民,安抚他的情绪,让双方“退一步海阔天空”。最后,那份由我起草的调解书,在老支书那句“都是一家人,莫伤了和气”后,竟然真的签下来了。

  虽然平息了“战火”,但我心里清楚,这不过是扬汤止沸。那时的和谐,很多时候是靠人情面子维系的沙堡,潮水一来,也许就会垮。

  人生的轨迹,有时竟有这般奇妙的呼应。为了能够和家人团聚,我通过遴选考试,从一名村干部变成了一名监狱人民警察。

  身份的转变,让我对“法治”有了另一重体验。我的工作对象,是那些迷失在人生歧路的人。每日面对高墙电网,更需要一种内心的定力,去唤醒、教化、挽救沉沦的人性。看着那些因为一时冲动、不懂法而酿成大错的眼睛,我就会想起当年那个叫嚣着“法在锄头上”的“高家惹不起”。

  前年,我特意带着儿子回到妈妈曾经工作过的地方,想让他看看妈妈曾经“战斗”过的地方。车停在当年的晒场边,我指着那片红砖房对儿子说:“看,那是以前最凶的‘高家惹不起’。”

  正说着,旁边几个晒太阳的老大爷在我的介绍下认出了我,都热情地摆起龙门阵。

  “以前的大学生村干部嘛!好多年没见,你不说还真没认出来也!”

  “是呀,十多年了,回来看一哈耍一哈,那‘高家惹不起’现在咋样了嘛?”我边笑边随口问道。

  没想到几位大爷哈哈大笑,其中一个摆摆手说:“你还提那个哦?早没得那回事了!”

  “没得了?”我一愣。

  “是啊,现在政府到处开展法治宣传,经常安排人下乡普法,那家人也是因为曾经不懂法吃了亏才学乖的,上次修公路占了他家一点地,还没等对方开口,他自己就拿着尺子去量,还说‘按证来,按证来,不得扯皮’。”

  从“拳头硬”到“人情劝”,再到如今的“按证来”,曾经的“高家惹不起”,在法治的威严下,自己把自己给“拆”了,又在法治的阳光下,自己把自己重新“建”起来。我看到,法治的界碑早已立在了田间地头。

  作为一名监狱人民警察,我一直在高墙内修补迷失的人破碎的人生,如今,我对自己的工作又有了新的认识,新的成就感,新的愿望——继续做那座连接高墙内外的桥梁,让里面的人知法悔罪,让外面的人尊法守法,人人都对宪法法律保持敬畏之心。

  (作者单位:重庆市女子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