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唐德华综合医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22MA5UA8Y65A):
2026年3月3日,我委执法人员对你单位的投诉进行现场调查时发现“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及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的两个违法行为,于2026年3月5日立案,经过调查取证、合议、法制审核、审批,对两个违法行为分别裁量、合并处罚,本机关拟决定对你单位作出警告并处罚款陆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我委执法人员接辖区协管员反馈,你公司未开门营业,不能直接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綦卫医罚告[2026]8号),且通过电话、邮寄等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请你公司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我委领取上述告知书,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自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你单位有权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的意见,也可以申请举行听证,逾期视为放弃。
特此公告
联系人:石整飞联系电话:16623467659
邮编:401420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九龙大道39号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