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公证处关于程福荣遗嘱继承的公告
日期:05-18
申请人伍友群于2026年5月14日持程福荣于2023年9月5日所立遗嘱向我处申办遗嘱继承公证,遗嘱所处分财产为位于璧山区七塘镇建设村10组的房屋一处[不动产权证书编号:渝(2021)璧山区不动产权第000937768号]。
被继承人程福荣的其他合法继承人及相关人如对上述继承事项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自然日)向本公证机构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交足以影响到公证办理的证据材料(包括:立遗嘱人在上述公证遗嘱之后另立有处分同一财产的其他有效遗嘱;立遗嘱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处分了遗嘱所涉财产;立遗嘱人的法定继承人中存在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情形等),否则公告期满之时本公证机构将依法为遗嘱受益人伍友群出具遗嘱继承公证书。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铁山路政务服务中心B区三楼,重庆市璧山公证处。联系电话:023-41421403。
重庆市璧山公证处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