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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7
星期日
当前报纸名称:重庆法制报

城镇职工回乡定居可否购买农村用房

日期: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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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13版:微服务       上一篇    下一篇

  读者问:

  我退休后想回乡下定居,享受田园生活,但苦于没有住房。恰在此时,老家的堂弟想把多余的2间农房转让给我。在我们双方准备签订买卖合同时,村委会却说这样做不符合法律规定。请问,城镇退休职工能否通过购买方式取得农房所有权?

  编辑答:

  你不能通过购买方式获取农房的所有权。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民法典第362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上述规定表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只能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具有人身依附性,只能在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依法转让,本村以外的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权通过购买取得或变相取得。对此,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第6条中指出:“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的基本居住保障,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严禁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在“房地一体”的情况下,既然国家禁止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也就意味着城镇居民无权到农村购买农房。

  你无权购买堂弟的房屋。即使签订了农房买卖合同,进行了实际交易,也会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归于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