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筑牢生态根基。紧扣全面推行河长制十周年关键节点,近日,我市发布第8号总河长令,对2026年及下一阶段深化河长制工作作出专项部署。此次总河长令聚焦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问题清单和河长履职评价机制(“三清单一机制”)系统发力,以制度刚性守护一江碧水,以长效机制筑牢生态屏障,推动河长制从“有名有责”向“有能有效”全面跃升。
从严压实责任链条
第8号总河长令指出,要全面厘清河长、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杜绝责任“真空”,弥补河长制工作的短板漏洞。需压实河长第一责任、牵头单位统筹责任、责任单位监管责任、河长办督办责任四大责任链条。
各级河长切实履行河流保护治理第一责任人职责,牵头统筹重大事项、挂帅督办重大问题、定期调度推进落实,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河流牵头单位强化牵头抓总、督导推进职能,协调联动、定期会商、及时报告,推动问题早发现、早协调、早解决;各相关部门主动将行业工作融入河长制全局,履行监管职责、强化信息互通,形成齐抓共管强大合力;各级河长办发挥组织、协调、督办、考核作用,对照责任清单全覆盖督导,及时纠正责任悬空、工作虚化问题,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缝衔接的责任体系。
推动治理精准落地
第8号总河长令提出,我市将科学编制“一河一策”。围绕2026~2030年目标任务系统谋划,逐条河流建立台账,精准施策、分类治理;规范河长巡河履职。完善巡河手册,明确巡河重点、标准规范与处置流程,确保巡河查有方向、做有规范;攻坚乡村河湖库管护。聚焦水域岸线、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等重点,按期完成排查、集中整治,全面提升农村河湖面貌;推进幸福河湖建设。
2026年底前全市累计建成幸福河湖100条(座)以上,持续提升河湖生态品质与公共服务功能;严守水质目标底线,确保长江干流重庆段水质稳定保持Ⅱ类。
优化问题闭环处置
构建全流程、智能化、高效率问题处置机制。建设“天空地水人”一体化感知体系,整合卫星遥感、无人机、AI智能监控、人工巡河、舆情监测等资源,实现风险全域感知、快速发现;实行“发现——交办——整改——销号——复盘”全流程闭环管理,依托“智慧河长”平台贯通上下游、干支流,确保问题不遗漏、整改不反弹;严格执行“一报告两交办”机制,重大问题、重大舆情及时呈报本级河长,同步交办同级责任单位与属地政府限期整改;建立跨部门、跨区域协同防控机制,强化早期识别、预警响应、联合处置,推动防控关口前移、治理抓早抓小。对久拖不决、反复反弹问题,提请上级河长专题调度或本级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解决。
记者张柳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