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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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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重庆法制报

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关于对涉嫌实施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拒不接受交通违法处理驾驶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告

日期: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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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6版:检察专刊       上一篇    下一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交法》

  经公安机关调查,以下24名机动车驾驶人涉嫌实施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应当予以处罚。现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之规定予以公告告知,请以下机动车驾驶人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到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港城西路1号;联系方式:67531643)接受处理,并可以依法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