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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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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重庆法制报

联合调解破僵局 代表履职促和谐

日期: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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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8版:天平专刊       上一篇    下一篇

  近日,一起涉及工伤认定的行政案件在綦江区法院开庭审理。与以往不同的是,庭审现场多了一群特殊的“监督员”与“解铃人”——市人大代表受邀全程旁听。在綦江区法院、綦江区人力社保局与市人大代表的联合调解下,原本陷入僵局的行政诉讼与后续的工伤赔偿民事纠纷被“一揽子”化解,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如图)。

  严某经欧某招用到重庆某建筑公司承包的工地上班。2025年3月26日6时30分左右,严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交警认定严某应承担事故同等责任。綦江区人力社保局于2025年9月17日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严某所受事故伤害属于工伤,由重庆某建筑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重庆某建筑公司对工伤认定决定书不服,向綦江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期间,严某向綦江区法院提起了工伤赔偿民事诉讼。

  为实质性化解争议,綦江区法院在开庭审理该行政案件时,主动邀请市人大代表旁听,并提前与綦江区人力社保局沟通,探索“行政调解+民事和解”并行机制。

  庭前准备阶段,綦江区法院、綦江区人力社保局以及市人大代表共同分析后认为:这起行政争议的症结在于工伤赔偿,只要赔偿问题解决了,公司自然就会认可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和民事案件都能彻底化解,且严某与欧某相识多年且均在庭审现场,该案具有调解基础。为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司法目标,三方决定分头做工作。

  綦江区人力社保局说明工伤认定依据:工作人员现场出示调查笔录、病历资料、上下班路线图等证据,逐条说明认定工伤的事实与法律依据,打消企业认为“认定标准过宽”的疑虑。

  綦江区法院释法明理:承办法官向企业详细解读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应予以认定工伤的法律规定,并结合类似判例分析诉讼风险。

  市人大代表参与劝和:人大代表从企业社会责任、职工权益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等角度出发,劝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找到双方满意的中间点。

  经过多轮“背靠背”“面对面”调解,重庆某建筑公司与严某就工伤赔偿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随即,民事案件作出民事调解书,重庆某建筑公司当场撤回行政诉讼。

  这种“庭审+调解”联动模式,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既监督了司法权力运行,又实实在在帮群众解决了急难愁盼问题。下一步,綦江区法院将继续完善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探索与更多行政机关建立联动调解平台,努力让更多案件在“庭前”消融矛盾,在“庭上”定分止争,以更高水平的司法服务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记者叶会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