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朱颂扬)4月16日,两江新区司法局联合该区生态环境局举办《生态环境法典》宣讲活动。活动特邀西南政法大学生态法宣讲团副团长、经济法学院(生态法学院)张志辽教授作主讲人,为全区各有关单位、镇街及区属国企相关负责人作专题辅导,深入解读法典内容,凝聚生态法治共识,夯实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已由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今年3月12日通过,将于今年8月15日正式施行。宣讲中,主讲人结合中央环保督察和市级环保督察的典型案例,系统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立法背景、编纂历程、时代意义和体系框架,重点阐释了法典在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等方面的制度创新与核心内容,并就法律责任、法律适用等实践问题进行了深入解析。宣讲内容紧扣实际、逻辑清晰、深入浅出,为与会人员准确理解和把握法典精神、推动法律有效实施提供了重要指导。
“宣讲内容站位高远、内涵丰富、逻辑清晰、通俗易懂,为我们精准理解法典精神、准确适用法律条款提供了清晰指引,让我们深受启发、倍感振奋。”与会人员纷纷表示,下一步,将结合区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统筹推进,迅速组织开展学习研讨,推动法典精神深入人心。同时坚持学用结合,将法典规定全面融入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企业治理等各环节,加强部门协同,依法履职尽责,切实把法治力量转化为生态环境治理实效,推动全区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谱写生态文明建设新篇章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