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金融借款纠纷 保住她的安身之所
日期:04-17
不久前,一起历时3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在市检察院五分院推动下成功和解。
老陈为给患有精神残疾的女儿小陈安家,以女儿名义贷款购房,月供由老陈按时转入女儿账户。后小陈因病情加重,名下用于偿还房贷的账户资金,被信用卡、网络贷款自动扣划,导致房贷连续逾期。银行起诉后,法院判令小陈偿还64万余元贷款本息,银行对抵押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判决生效后,父女申请再审被驳回,遂向临江地区检察院申请民事检察监督。
承办检察官审查认为原判并无不当,但小陈无收入来源,房屋是唯一住所,一旦拍卖生活将失去保障。检察官多次和当地残联与涉事银行沟通,阐释特殊群体权益保护政策,同时引导老陈理性面对责任。因老陈不接受银行方案,检察院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老陈不服,向市检察院五分院申请复查。
五分院检察官梳理发现,本案非恶意违约,而是认知障碍、自动扣款规则、信息不对称叠加所致,遂联合残联、金融监管部门等搭建和解平台。经多次释法说理,老陈同意清偿逾期本息;银行亦践行社会责任,减免部分律师费、诉讼费,同意恢复原按揭还款。
今年3月2日,双方签署和解协议,小陈撤回复查申请。两日后,市检察院五分院依法终结审查。这场持续三年、兼顾金融债权与特殊群体生存权益的纠纷,在检察环节圆满化解。
记者张柳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