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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7
星期日
当前报纸名称:重庆法制报

履约基础丧失消费者可解约

日期: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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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3版:天平专刊       上一篇    下一篇

  买了健身私教课,没等上完就因为工作调动要去外地,剩下的课程能不能退费?近日,潼南区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合同纠纷案,明确消费者因不可预见的客观变化无法继续接受服务的,依法享有法定解除权,最终判决健身机构退还消费者剩余课时费4500元。

  案例:

  办健身卡后工作调动

  退费遭拒绝诉至法院

  2025年5月,家住潼南的张某在当地某健身工作室购买了36节私人健身课程,总共支付6480元,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课程有效期为180天,同时提到如果消费者申请退费需要扣除一定手续费。签约前,工作室的教练曾当面口头承诺,只要是未使用的课程,后续如果有特殊情况可以全额退款,张某也因此放心付了款。

  可课程刚上了8节,张某就收到了单位的工作调动通知,需要长期前往外地任职。张某随即联系健身工作室说明情况,提出退还剩余28节课对应的5040元费用,没想到却被健身工作室多次推诿。对方先是提出按照行业惯例要扣除30%的手续费,后来又以课程有效期已经届满为由,提出最多只能退还一半费用,双方多次协商未果。今年2月,张某无奈之下将该健身工作室起诉至潼南区法院,要求对方全额退还剩余课时费。

  判决:

  合同履行基础丧失

  健身房退还45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因工作调动需要长期离开潼南,这一情况是他在签订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重大变化,直接导致合同的履行基础丧失,且该变化不属于正常的商业风险,因此张某依法享有法定解除权,有权要求解除双方的健身服务合同,并退还剩余课时费。

  对于双方争议的手续费扣除问题,法院审理查明,双方签订的合同中仅载明退费需扣除手续费,但并未明确约定手续费的具体比例,健身机构提出的30%扣除比例也没有合同依据。同时,健身机构此前作出的“未用课程可全额退还”的口头承诺,也属于双方约定的内容,机构无权单方面违背。

  最终,潼南区法院综合考虑课程的实际使用情况、未消费金额大小,以及双方在纠纷中的过错程度,秉持公平原则,判决健身工作室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张某剩余课时费4500元。

  法官说法:

  健身具有人身依附性

  不应适用于强制履行

  法官表示,健身私教服务属于典型的具有人身依附性的服务,必须由消费者本人到场才能接受服务,客观上不适用于强制履行。

  法官提醒,近年来,预付式消费在健身、美容、教育培训等领域广泛应用,这类消费合同普遍具有服务周期长、人身依附性强的特点,消费者在购买前一定要保持理性,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合理确定消费额度,一旦遇到纠纷要及时通过消协投诉、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记者唐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