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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4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中国市场监管报

山西公布一批酒类执法典型案例

日期: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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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A2:综合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近日,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一批酒类执法典型案例。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共有6件,包括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虚假宣传、掺假掺杂、标签虚假标注等违法行为,涉及白酒生产、委托加工、终端销售全链条。
  在对商标侵权违法行为的查处中,阳泉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武某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案,查获假冒白酒23882盒,货值金额达127.15万元。因涉案货值金额巨大,该案被移送公安机关查办。文水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机关,查处王某某生产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案,在当事人家中查获其自行灌装的假冒汾酒256瓶及包装材料,货值金额2.89万元,违法所得1.43万元。当事人在民宅内自行灌装假冒汾酒,生产条件恶劣、隐蔽性强,且属5年内再次侵权,主观恶性较大,被处罚款25万元。
  太原市市场监管局针对白酒生产环节掺假掺杂、标签虚假标注等违法行为,查办2件案件。山西汾河缘酒业有限公司用食用酒精、香料等勾兑白酒,却标注为“固态法白酒”,并虚假标注原料、产品标准及酒精度。执法人员现场查扣白酒4264箱,货值金额6.79万元。山西千龄老酒坊有限公司生产的“兰花颂原浆酒”酒精度实测值与标签标示的53%vol不符,且无法提供原料购进、生产、销售等相关记录,货值金额4.96万元。汾阳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没收违法产品并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此外,山西鸿雁千秋贸易公司在直播中未经授权擅自使用“3·15”等标志及名人肖像、声音进行虚假宣传,且未履行委托加工监督职责,放任受托方生产掺假掺杂白酒,构成虚假宣传和(委托)生产经营掺假掺杂食品的违法行为。太原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罚款。
  相关案件的查办,显示了市场监管部门对酒类市场违法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彰显了以精准监管、从严惩戒筑牢酒类市场安全防线的决心。

□叶 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