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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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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中国市场监管报

南充推出食品安全举报奖励新规

日期: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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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A2:综合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记者 颜 伟 通讯员 吉迪娜)四川省南充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近日联合印发《市场监管领域食品安全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9月30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创新推行“立案即奖、免申即享、十日兑现”奖励模式。对查实的食品安全举报线索,给予举报人100元至200元一次性奖励。与此同时,进一步简化奖励申领流程,免除繁杂申报材料,奖励资金由立案地市场监管部门在立案决定作出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定及发放。
  新规聚焦食品安全重点监管环节,将食品生产经营、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特殊食品、网络食品交易、集中用餐单位等领域共28类违法行为线索,纳入举报奖励范畴。
  《办法》划定不予奖励情形,明确履职监督人员举报、通过诱骗胁迫等不正当手段制造违法事实后举报、非法取证后举报,以及“知假买假”反复举报轻微标签广告瑕疵且无实际危害等情形,不予奖励,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办法》压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鼓励企业建立食品安全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引导从业人员主动排查上报风险隐患。同时支持企业在岗员工、一年内离职员工及业务关联知情人员,向监管部门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据介绍,目前,群众及知情人员可通过12315平台、全国食品安全内部知情人举报系统、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官网、政务新媒体、信函、传真、现场来访等渠道,举报辖区内食品安全违法线索。南充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对举报人信息、举报内容及奖励情况严格保密,全力保障举报人权益。举报人须在监管部门告知奖励权利之日起60日内,提交申领意愿、有效身份证件及收款账户信息;内部知情人举报需额外提供用工证明,隐名举报人按专项规定申领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