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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4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中国市场监管报

《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系列问答(二)

日期:09-10
字号:大中小
版面:A5:食品安全       上一篇    下一篇

  问:生产日期或保质期到期日如何标注引导词?
  答:标注生产日期或保质期到期日引导词,可以在具体日期前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到期日”等作为引导词,或者在标签上标注“生产日期和(或)保质期到期日见某部位”作为引导词。
  问:生产日期、保质期到期日的引导语“见包装物某部位”,如何描述准确?
  答:生产日期、保质期到期日的引导语应在主要展示版面标注,其指示的具体位置便于消费者理解、查找。以瓶装饮用水为例,采用“见瓶身”作为引导语,属于描述不准确,可采用“见瓶颈”“见瓶肩”底”“见瓶盖”等作为引导语。
  问: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到期日“见包装物某部位”的字体高度有何特殊要求?
  答:“见包装物某部位”字样的字体高度应当符合《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
  问:如何确定多层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
  答:对于单层包装的预包装食品,应当以包装工序完成的日期作为生产日期。对于多层包装的预包装食品,应当以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包装工序(即内包装)完成的日期作为生产日期。
  包装完成后,即单层包装工序和多层包装食品的内包装工序完成后,仍需灭菌、发酵等工序的,可以将相应工序完成日期作为生产日期。
  问:国家标准《地理标志产品普洱茶》(GB/T 22111)和黑茶系列标准(GB/T 32719)规定在适宜的条件下,普洱茶、黑茶可长期保存。这类食品如何标注保质期到期日?
  答:普洱茶、黑茶等食品在适宜的贮存条件下可长期保存时,保质期到期日可以以保质期“长期保存”的形式表示。按照此形式标示的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其食品安全性及品质应长期保持稳定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执行标准的相关食品安全及质量要求。
  问:标注净含量的字体大小是多少?
  答:标注净含量的字体大小应当同时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问:个别文字(如I)、数字(如1)较窄,如何理解字体高度与宽度比值不大于3的要求?
  答:《办法》中字体高度与宽度比值以同一字号字体中具有完整外框占据最大视觉空间的典型字符为准,汉字以“田”字计,数字以“0”计,字母以“o”计。
  问:食品标识中非强制标示事项的字体大小、颜色对比等是否也要执行强制标示事项的同样要求?
  答:食品标识中强制标示事项应当符合《办法》的要求,非强制标示事项应当易于消费者辨认和识读,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建议参考强制标示事项的字体大小、颜色对比等要求进行标注。
  问:同一预包装食品内含有多件定量包装食品的,应当标注规格,是否必须标示“规格”字样?
  答:“规格”作为引导词可选择标注。问:动物源性食品名称如何满足《办法》第十六条有关体现所用原料的要求?
  答:为避免食品名称欺骗、误导消费者,《办法》强调食品名称应反映食品真实属性、如实体现所用原料,规定以动物源性食品原料制成的食品,其名称体现畜禽肉或者动物性水产品原料的,该原料应为主要原料。其中,名称仅体现一种的,所用原料应全部来自该畜禽肉或动物性水产品;名称体现两种以上的,所用原料应按添加量从高到低在名称中排序。如,使用牛肉、猪肉两种原料制作肉丸,不得以“牛肉丸”作为食品名称。

□晋 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