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持证上路新规实施
日期:07-16
本报讯 (记者 宿志红)日前,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门户网站获悉,自2026年7月1日起,使用罐车运输重点液态食品目录范围内食品品种的道路运输经营者须持许可证上路。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国家粮食和储备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公布实行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制度的重点液态食品目录的公告》,上述目录范围涵盖植物油、调味品、酒类、食糖、淀粉糖五大类中的14小类,包括食用植物油、食用植物调和油、作为食用植物油原料的植物原油、食醋、调味料酒、白酒及其原酒、葡萄酒及其原酒、发酵型果酒及其原酒、食用酒精、全蔗糖糖浆、蔗糖转化糖浆、果葡糖浆、葡萄糖浆、麦芽糖浆。
持证上路刚性准入要求的明确,有效补齐了散装液态食品运输环节监管短板,为源头严防交叉污染、违规转运等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提供了依据,更为行业长效规范治理奠定了坚实基础。为推动新规落地落实,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纷纷亮出实招硬招。
结合实际出台配套举措。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组织16个市明确市、县两级承担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准运许可的实施部门,开发并上线运行准运许可信息系统,制定发布《山东省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食品安全合规指引》,精准指导企业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守牢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安全关口。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制定并发布贴合本省实际的《四川省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许可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准运证核发流程、明确省、市、县三级监管职责,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监管高效的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许可管理体系。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结合当地产业特点,印发《关于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许可的通告》,清晰划定许可受理范围,分级明确办理主体,细化申请、审核、发证全流程操作规范,为省内运输企业办证提供清晰指引。
紧扣需求简化办事流程。依托市级“e窗通”企业服务平台,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率先实现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许可“一网通办、全程网办”,企业线上即可“一键提交”申请材料,许可结果以电子证书形式“0时差”送达,办理时限大幅缩减。此前,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已为辖区罐车运输企业核发全市首张准运证及配套运输容器证明。江西省市场监管局面向辖区粮油、酒类、食品物流经营主体开展全覆盖政策宣讲,逐条解读许可准入条件、专用罐车技术标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运输追溯联单管理等刚性规定,同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事时限。宜春市靖安县市场监管局近期顺利核发全省首张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市场监管局严格开展准运许可材料审查、现场核查,目前已审查核发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2张,配套运输容器证明18个。
“新规实施层层压实相关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承运企业主体责任,为山东省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山东省市场监管局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处有关负责同志表示,接下来,该局将持续做好准运管理相关法律规章、标准政策的宣贯解读工作,引导企业树牢常态化合规经营意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倒逼企业严格执行液态食品散装运输各项规范;探索运输联单电子化改造,面向相关企业开放使用,为企业落实法规要求提供便捷途径。“我局纵深推进重点液态食品准运制度落地见效,有力确保了全省重点液态食品安全风险平稳可控。接下来,仍将督促相关企业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加强证后监管,并加强与交通、粮食等部门协同共治,持续提升全链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浙江省市场监管局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处有关负责人同时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