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曝光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典型案例
日期:06-04
本报讯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餐饮市场秩序,天津市市场监管委聚焦网络餐饮服务治理重点,坚持问题导向,以违法线索摸排、从严执法办案为抓手,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及时曝光典型案例,有效规范了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日常经营行为,营造了良好网络餐饮市场秩序。
今年初,天津市市场监管委根据案件线索对某入网餐饮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多名从业人员所持健康证系伪造。经进一步调查核实,该公司负责人崔某为方便员工尽快入职,直接办理了多张假健康证,存在主观故意行为。同时,崔某作为主要负责人明知相关人员未取得健康证但仍安排其参与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中“故意实施违法行为”的情形。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该委对相关经营主体和负责人崔某依法分别作出行政处罚。同时,本着追根溯源的原则,联合公安机关捣毁了天津市一个制售假健康证的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有效震慑了违法分子。
2026年4月,天津市市场监管委通过线上排查获取案源线索,对南开区某餐饮服务店开展执法检查。经现场核实,其外卖平台页面显示该店地址为南开区某小区,而实际经营地址为南开区某小吃街某号。针对上述情况,执法人员同步对该餐饮店入网的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开展执法检查,确认该平台存在登记入网商家店铺公示经营地址与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地址不一致的现象。经进一步核实,该平台在入网商户相关信息录入过程中,因系统问题造成公示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且未予以及时纠正。餐饮店与第三方平台上述行为均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该委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2026年3月,天津市市场监管委通过平台外卖骑手的反馈获取案源线索,对静海区某面馆开展执法检查。检查发现,当事人在经营场所的就餐区储存用于加工制作的食品,且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摆放混乱未分隔存放。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 31654-2021)相关规定,市市场监管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下一步,天津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聚焦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常态化开展线上线下联动排查,从严查处商家违规经营、平台履职缺位等违法行为,持续净化网络餐饮市场环境。
□津 闻
编后
近年来,外卖平台迅速崛起,网络餐饮占比日益提升,相关食品安全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热点。部分网络餐饮经营者以及第三方平台在食品安全管理中存在责任意识淡薄、日常管理松懈,甚至知法犯法等情况。天津公布的该组典型案例从生产经营环节的人员健康管理到平台把关不严出现的“幽灵外卖”,再到国家标准规范的餐饮过程控制,均是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中易出现问题的高风险环节。市场监管执法人员通过明察暗访、追根溯源、数据比对等方式深挖案源线索,细致开展实地检查,实现线上线下监管闭环,同步督促第三方平台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从而进一步规范网络餐饮市场秩序,切实守护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