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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中国市场监管报

贺兰查处网络餐饮“套牌”典型案件

日期: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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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A5:食品安全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记者 李志强 通讯员 谢晓莉)同一个老板,多个平台,店名各异,公示的食品经营资质全是他人名字,实际加工地点与登记地址南辕北辙……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市场监管局在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查处了一件典型的“套牌”经营案件。当事人张某因存在借用他人资质、未在许可场所经营、未真实公示信息等三项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1万元罚款。
  经执法人员查证,张某在某外卖平台经营的“金牌猪脚饭—烧鸭饭”,长期公示他人注册的凉皮店资质信息,直至2025年12月31日才将证照变更至自己名下,但始终未在平台上更新信息。消费者看到的“合法身份”,实为已失效或“张冠李戴”的主体信息。
  张某在京东平台经营的“金牌猪脚饭—烧鸭饭”、在美团平台经营的“麻辣先生·麻辣香锅”、在淘宝闪购平台经营的“麻辣先生·麻辣香锅”,分别使用的是马某的凉皮店、高某的干锅店、杨某的麻辣烫店资质。三个平台、三个店铺,均非张某本人依法取得的食品经营登记资质,而是利用他人证照“借壳上架”。
  此外,张某自己名下的店铺,公示经营场所为“贺兰县塞上名居86号”,实际加工制作却在另一地址的“麻辣先生”店铺,核准场所与真实后厨完全分离,脱离监管视线,存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贺兰县市场监管局认定,张某上述行为已构成未在许可场所经营、未真实公示信息、未依法取得登记从事网络餐饮服务三项违法行为,依法对张某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该案极具典型性,暴露出网络餐饮领域仍存在“资质套用、一照多用、址店分离”的典型乱象。当事人一人操控多个平台和证照的违法行为,导致消费者看到的“合法商家”实为“影子店铺”,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维权对象都难以锁定。
  对此,贺兰县市场监管局表示,将以此案查处为契机,持续加大线上线下同步检查力度,对“套牌餐饮”实施零容忍打击,切实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同时该局提醒消费者,点餐时注意核对商家公示资质,发现异常可通过12315平台或拨打12345电话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