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布“春雷行动2026”第三批典型案例
日期:05-20
本报讯 (记者 颜 伟)5月19日,四川省市场监管局传来消息,“春雷行动2026”第三批典型案例正式公布。
据悉,“春雷行动2026”开展以来,四川省市场监管部门紧扣“守底线、护民生、促消费”主题,聚焦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知识产权保护、价格监管、化妆品安全、产品质量6个重点领域,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此次公布的第三批典型案例,涵盖虚假宣传、销售假药、侵权假冒、价格欺诈等多种违法行为,涉及攀枝花、成都、泸州等地。
在虚假宣传整治方面,攀枝花市东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一件针对老年人的虚假宣传案。2025年11月29日,该局接到消费者举报,反映某健康管理中心存在诱骗老年人购买保健品的问题。经查,该中心在经营场所内通过PPT宣传,称免费体验的治疗仪具有镇静、止痛功效,可预防和控制高血压、糖尿病等老年高发疾病,但该治疗仪说明书明确其仅适用于退行性骨性关节病的镇痛及辅助治疗,宣传内容与实际功效严重不符。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东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万元。
食品药品安全关乎群众生命健康,是此次“春雷行动2026”重点整治领域。泸县市场监管局成功查办一件网络销售假药案。2025年3月17日,该局接到群众反映,在某网络平台购买的盐酸替扎尼定片疑似假冒。经专业检验,该涉案药品未检出盐酸替扎尼定成分,被认定为假药。同年4月8日,该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25年12月至2026年1月,该局配合公安部门前往安徽省亳州市,成功抓获刘某某、王某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并通报网络平台强制下架相关网店100余家,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在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监管领域,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两件典型案件。其中,查处某健康管理公司经营未经依法注册的特殊化妆品案,经查,该公司自2023年8月起,将未取得特殊化妆品注册证书的防晒霜、美白祛斑霜对外销售,涉案金额3.73万元。鉴于当事人系初次违法,该局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3.73万元,并处罚款7.46万元。另一件案件中,该局查处某公司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案,涉案“人乳腺癌21基因表达联合检测试剂盒”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当事人使用该产品为2名患者进行收费检测,违法所得0.35万元。该局依法没收剩余产品及违法所得,并处罚款27.65万元。
特种设备安全方面,梓潼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电梯公司虚假维保案。2025年9月17日,该局接到投诉后对某小区电梯进行检查,发现6部电梯的维保记录显示已完成维保,但监控视频证实维保人员未实际开展维保工作,维保记录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该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万元。
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成都市龙泉驿区、温江区市场监管局分别查处相关侵权案件。龙泉驿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吴某等人帮助他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吴某等12人明知林某、荣某团队销售假冒“卡地亚”“劳力士”等品牌手表,仍通过网络直播引流提供帮助,累计获利27.94万元。该局依法对12名当事人累计罚款27.94万元。温江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百货店销售侵犯“雷迪波尔”注册商标专用权案。该店通过购买无标识服装加挂假冒吊牌线上销售,涉案金额超5万元,涉嫌刑事犯罪。该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现场查获大量假冒吊牌及服饰,涉案金额达2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