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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中国市场监管报

漯河“亮剑”职业索赔

日期: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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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A2:综合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记者 杨会玲 通讯员 刘 畅)近日,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了一起“职业投诉举报”行政诉讼案,裁定驳回原告赵某的起诉。这一判决标志着漯河在规范投诉举报行为、治理职业投诉乱象、优化营商环境的进程中迈出了坚实一步。
  据悉,2025年9月,赵某向漯河市市场监管局郾城分局提交书面投诉举报,反映辖区某大型商超存在价格欺诈、商品质量不合格等问题。执法人员核查后,认为被举报单位不存在上述违法行为,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又因投诉人无正当理由未参加调解,终止了调解程序。赵某随后申请行政复议,郾城区人民政府经审理驳回其复议请求。赵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审理查明,赵某从2020年到2025年,线上、线下共投诉举报191次,其行为已经超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缺乏正当性。郾城分局对赵某投诉举报事项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实际上并未减损其合法权益,与其不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此赵某不具备原告诉讼主体资格。据此,郾城区人民法院驳回其起诉。
  记者获悉,为破解“职业索赔”难题,漯河市市场监管局还联合有关单位出台《关于依法规范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行为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暂行规定》,通过12项具体标准明确“非生活消费”的认定情形,对牟利性举报行为进行界定,为基层执法和司法裁判提供了明确指引。
  “以前遇到恶意投诉,我们只能忍气吞声,现在有了制度和司法的保障,再也不怕被‘碰瓷’了!”当地一家食品企业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