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平台定价乱象已成为困扰不少中小商家的问题:部分平台擅自为商家报名促销活动、修改商品价格,通过限制流量和自动跟价等技术手段干预定价。一些商家为维持流量不得不接受平台压价,实际到手的利润难以覆盖食材、人力等成本,陷入“越降价越亏损”的困境。
对此,监管部门治理举措提速:4月10日起施行的《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以下简称《规则》)首次以部门规章形式明确:平台经营者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按照其定价规则,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扰乱市场竞争秩序;不得采取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项目、扣除保证金、削减补贴或者优惠、限制流量、搜索降序、算法降权、屏蔽店铺、下架商品或者服务等措施,对平台内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规则》以清晰的红线划定平台行为边界,直指平台商家生存困境,既破解了长期以来平台隐性干预定价的监管难题,又彰显了市场监管部门“以人民为中心”的正确政绩观。
值得关注的是,平台对商家定价权的干涉,往往并非通过直接的价格指令,而是隐藏在日常算法逻辑的细节中——定价权如今已超出“确定商品、服务价格”的范畴,而在背后捆绑了流量分配权、促销决策权和全网比价干预权这3把隐形的“钥匙”。
《规则》的施行,为定价权重新回到平台商家手中打开了一扇门,而要让定价权真正“物归原主”,保障商家合法权益,还需重点做好三个方面:一是将“限流定价”“降权定价”等隐性干预行为明确纳入平台价格行为负面清单,细化处罚标准;二是对平台核心定价算法实施前置式合规审查,要求平台公开算法逻辑关键环节,切断算法暗中引导价格内卷、挤压商家利润的链条;三是建立平台营销补贴成本强制披露制度,明确要求平台公开促销活动中商家实际承担的成本比例,让“谁在为低价买单”清晰可见,保障商家的知情权与话语权。
《规则》的施行,为规范平台价格行为、保障商家自主定价权开了个好头。好头之后,更需久久为功的实干与精耕细作的监管。唯有持续完善制度体系、加大执行力度,方能破解隐性干预难题,使定价权真正回归商家,让市场竞争回归理性,助中小商家轻装上阵。毕竟,无论隐形的定价“剪刀”藏得多深,只要监管到位,制度的阳光就一定会一寸一寸照进市场的每个角落,为市场生态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孙 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