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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中国市场监管报

禁用“生鲜灯”亟待补齐标准短板

日期: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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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A7:标准世界       上一篇    下一篇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严禁使用“生鲜灯”的公告(征求意见稿)》近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不得使用有色灯罩、有色塑料袋等灯具外罩、大面积有色围挡或者背景板、类似用途的其他设施等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影响消费者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的认知。
  禁用“生鲜灯”实乃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的必然之举。市场监管总局此番拟出台措施严禁使用“生鲜灯”,彰显了维护市场公平、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决心,也让监管纠偏有了依据。
  笔者认为,当务之急是,在上述新规落地实施过程中,尽快健全完善全国统一的生鲜食用农产品照明设施相关国家技术标准。此前,中国照明学会发布了《生鲜食用农产品照明光源显色性规范》团体标准,广州、上海、南京等地也陆续出台了地方标准和工作指引,积累了一定实践经验。在此基础上,全国统一的标准技术规范应该注重总结提炼地方经验,尤其要明确光照色温、显色指数等关键参数,明晰适用范围,让监管执法有可落地执行的参考依据。

□廖海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