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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中国市场监管报

为特殊食品直播带货拧紧“安全阀”

日期: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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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A8:特食天地       上一篇    下一篇

  近日,《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0号)(以下简称《规定》)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次将特殊食品纳入直播专项严管范围。《规定》明确了直播间禁售清单、责任划分及处罚标准,要求主播、商家、平台三方立即自查。
  《规定》明确要求不得对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声称具有保健功能,不得将普通食品、特殊食品、药品相互混淆,不得对食品产地、成分、功能、适用人群、检验、认证、质量、执行标准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等。
  对于特殊食品从业者或消费者来说,《规定》直接关系到每一个人的权益与合规底线。本报记者日前结合《规定》和市场监管总局同时部署开展的网络食品安全合规提质系列行动,对特殊食品直播应关注点、责任划分及实操要点进行拆解,以飨读者。

直播注意事项
  结合《规定》以及以往出台的相关要求,记者整理了特殊食品直播易踩雷的8个禁区。
  销售未注册/未备案的特殊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必须取得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证、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证,保健食品需完成备案并标注“小蓝帽”标识,未取得相关资质的产品,严禁在直播间上架销售。
  混售或普通食品冒充特殊食品。网络销售特殊食品应当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药品在网页展示上进行明显区别,避免消费者混淆。严禁将普通奶粉、普通膳食补充剂、药食同源食品,冒充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食品销售,比如宣称“普通奶粉可替代婴幼儿配方乳粉”“杂粮粉有保健功效”等,均属于违规行为。
  暗示/夸大功效。《规定》明确不得明示或者暗示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且不得使用医疗用语,包括保健食品严禁暗示“治病、防病”,比如“吃了能降血压、治糖尿病”;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严禁超出适用人群声称;婴幼儿配方乳粉严禁宣称“益智、增强免疫力”等。
  未公示相关资质。根据《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开设直播间从事食品直播电商活动的,应当在其直播账号信息主页显著位置,依法公示真实有效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等信息。
  虚假宣传产品溯源信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需如实展示奶源、生产流程、检验报告等溯源信息,严禁伪造溯源记录、夸大溯源优势。
  跨境食品违规入境。跨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须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严禁通过直播销售未经过海关检验检疫、未取得相关准入资质的跨境食品。进口保健食品的指向应当以我国食品安全法的定义为依据,在我国经注册或备案的保健食品,其在入境前应当已经取得了出口国的上市销售许可。
  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不得通过网络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的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不得通过网络销售,仅可通过医疗机构或药品零售企业向消费者销售。
  低月龄婴幼儿配方食品做广告。0至12个月龄婴儿食用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或公共场所发布广告,不得声称替代母乳。同时,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得以分装方式销售;网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保质期不足1个月的,需在销售页面醒目提示,过期或变质产品不得销售。

建议三方建立自查清单
  《规定》正式施行,市场监管部门后续将开展专项检查,记者建议主播、商家、平台立即对照以下清单自查,避免被罚。
  商家自查:食品生产经营者需检查所售特殊食品注册/备案证书、生产经营许可是否齐全有效;核对产品标签、宣传话术,删除违规功效声称;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查验供货者资质并保存凭证;非食品生产经营者需完善选品制度,核验食品及经营者相关信息,保存记录不少于三年。
  主播自查:核对所带货特殊食品资质,拒绝带货不合规产品;修改直播话术,删除暗示、夸大功效的表述;确保直播间公示相关资质。
  平台自查: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完善特殊食品直播审核流程,对未提供资质的商家、主播拒绝开通直播权限;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加强直播实时监管,及时制止违规行为;建立违规处罚机制,对违规直播间采取限制流量、暂停直播等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监管部门;在直播页面显著位置设置投诉举报按键或链接。

合规是直播的唯一出路
  特殊食品关乎消费者身体健康,尤其是老人、婴幼儿、病患等特殊人群,容不得半点马虎。
  对于商家和主播而言,与其侥幸违规带货,不如主动合规,守住底线;对于消费者而言,在直播间购买特殊食品时,务必认准“注册/备案资质”“小蓝帽”“小蓝花”标识,拒绝相信夸大功效的宣传,避免踩坑。
  后续记者也将持续关注新规执行动态,及时解读监管热点,助力特殊食品行业合规、高质量健康发展。

□本报记者 冯 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