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肉类的原产地信息披露与餐饮标志
日期:03-17
法国对奶酪、葡萄酒等高附加值农产品实施的原产地命名控制制度,堪称地理标志体系的典型代表。随着消费者对食品信息透明关注度的不断提高,以及支持本地农产品消费意愿的日益增强,食品原产地的标注也逐渐成为保障食品真实性与安全性的重要手段。在此背景下,法国餐饮经营者开始承担向消费者告知所供应牛肉原产地信息的义务。
从立法进程来看,法国最早于2002年通过第2002-1465号法令,确立了餐厅肉类原产地信息告知义务,但适用范围仅限于牛肉。此举主要是为了应对疯牛病危机所引发的公众信任危机。2022年,第2022-65号法令对原有规定进行了修订与补充,将原产地标注义务扩大至部分猪肉、羊肉及禽肉。从加工程度来看,餐厅的原产地标注义务仅适用于采购的生肉,而不涉及已加工或烹饪好的肉类产品。2025年,第2025-141号法令进一步扩大适用范围,要求所有猪肉、羊肉及禽肉均须标注原产地,并对产地信息的呈现标准作出更完善的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若动物的出生、饲养和屠宰均在同一国家,餐饮经营者须标注该国的原产地信息。若三者分属不同国家,则需要根据肉类产品类别分别进行标注:对于牛肉,须注明出生国、饲养国及屠宰国;对于羊肉、猪肉及禽肉,则须注明饲养国与屠宰国。相关信息应以清晰、醒目的方式告知消费者,载体包括公示牌、菜单、价目表等。这些关于肉类原产地的信息披露,使消费者能够优先选购以本地养殖、屠宰肉类制作的菜肴。
从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与提升本国肉类产品竞争力的角度来看,法国对肉类产地信息的披露并不仅限于餐饮环节。在超市等零售终端,消费者同样可通过“法国肉类”标志识别并选购本国生产的肉类产品。该标志由法国各肉类行业从业者在农业、农产品加工与林业部的支持下于2014年推出。针对不同肉类品类设有专属子标志,如羊肉、牛肉、猪肉等,其适用范围严格限定于在法国境内出生、饲养、屠宰、分割及加工的动物。“法国肉类”的标志价值不仅在于实现肉类的全程可追溯与提升供应链透明度,更在于向消费者传递一个综合信号,即其所选购的肉类产品,应符合优良品种、良好养殖规范、食品安全保障、劳工权益、动物福利、环境可持续性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多重规范要求。
此外,餐饮经营者除须标注肉类的原产地信息外,对于符合相关标准的自制菜肴,亦可使用“自制”标志。该标识适用于餐饮业者在其工作场所使用新鲜生食材烹制或加工的菜肴,即菜肴必须在餐厅场所内制作,并以新鲜食用农产品为原料。
□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河北农业大学副教授 孙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