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部门整治“校园餐”突出问题取得积极成效
日期:03-14
2025年,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持续深化“校园餐”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扛牢政治责任、紧盯突出问题、强化监管质效,不断提升校园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取得积极成效。
市场监管总局坚持“严”的基调,部署开展全国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聚焦管理人员配备履职、食品原料控制、加工制作过程、场所环境卫生等重点内容,全面检查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责任落实情况。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综合运用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交叉互查等手段,开展全类型、全覆盖监督检查,共监督检查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及校外供餐单位92.1万次,排查整改问题隐患75.58万个,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78万件,罚没金额5541.04万元,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41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违规违纪线索2807条。
市场监管总局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出台《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建立学校食堂和承包经营企业“双食品安全总监”制度;会同教育部等印发《关于常态化开展春、秋季学期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联合检查的通知》,明确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联合检查;发布《校园配餐服务企业管理指南》国家标准,推动提升校外供餐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因地制宜制修订相关制度规范119件、出台地方和团体标准12件,有力夯实了保障校园食品安全的“四梁八柱”。
市场监管总局把主体责任落实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明确要求严格执行“双食品安全总监”制度。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紧盯学校“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三类人、“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三件事、“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整治报告、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三本账,不断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机制。按照“应配尽配”要求,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共配备食品安全总监22.3万人、食品安全员37万人,有力推动责任落实到人、具体到事,实现在“最小工作单元”精准防控风险。
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完善学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明确59个风险点,细化制定134项管控措施,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学校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加工操作、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各环节自查要求,不落死角、不留空白。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中小学食堂配备“三防”、清洗消毒等设备设施,配备率基本实现100%,数量和质量都有了明显改善提升。学校食源性疾病人数已连续4年呈下降趋势。
市场监管总局强化与教育部的协同治理,定期沟通会商,开展联合检查,指导各地聚焦食材供应、承包经营等强化沟通协作,相互通报信息、及时移送线索、联动处置突发事件,协同推进学校“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学校普遍建立家长委员会或膳食监督委员会等参与食品安全的制度机制,组织家长陪餐、学生帮厨、食堂开放日等活动,不断畅通沟通交流渠道,“家、校、社”之间良性互动氛围日益浓厚,形成了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师生家长参与监督的共治格局。
(本版稿件来自市场监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