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渔业污染防治领域的“蓝色循环”治理模式
日期:03-25
观点:
●建立全国渔船水污染物与废弃渔具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监管平台
●制定二级及以上渔港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国家标准
●构建废弃渔具循环利用产业体系,同时出台废弃渔具“以旧换新”补贴政策
记者 吴秀霞
作为全球最大的海洋渔业生产国,我国拥有海洋机动渔船约21万艘,渔业产业在保障民生、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渔船水污染物排放、废弃渔具处置带来的生态挑战。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有着40多年海上义务救助经历、被渔民称为“平安水鬼”的基层代表——全国人大代表,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全国劳动模范、浙江省温岭市石塘镇小沙头村渔民郭文标,结合自身对海洋渔业的深入观察,提出关于渔船水污染物治理与废弃渔具循环利用的建议,为推动渔业绿色可持续发展、加快海洋强国建设建言献策。
郭文标指出,近年来,农业农村部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渔船渔港污染防治方面取得积极进展,印发相关通知部署渔港环境综合整治,推动沿海各省基本完成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建设。但对照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十五五”时期“加快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部署,当前,我国渔船污染治理在统一标准、有效运行、循环利用等方面仍存在短板,传统“末端处置”模式存在政府投入大、企业无动力、渔民不参与的弊端,难以实现长效治理,废弃渔具带来的双重困境同样令人揪心。
针对这几类问题,郭文标结合浙江“蓝色循环”治理模式的成功实践提出3点具体建议,推动渔业污染防治向循环经济转型,实现“政府少投入、企业能盈利、渔民有收益、环境得改善”的多赢格局。
在统一监管方面,郭文标建议由农业农村部牵头,建立全国渔船水污染物与废弃渔具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监管平台,实现“一船一码”全过程电子联单管理,涵盖排放监测、渔具追溯、多部门数据共享等功能,同时提供海洋原料全生命周期追溯,助力突破欧盟CBAM等绿色贸易壁垒。同时,将污染物合规处置、废弃渔具交投记录与渔业油价补贴、捕捞许可证年审挂钩,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闭环机制。
在标准建设方面,郭文标建议农业农村部制定二级及以上渔港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国家标准,明确配置要求、技术参数和运营规范,推广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推荐的“海洋云仓”智能装备,实现低成本、全追溯运营,并设立专项资金,覆盖全国二级及以上渔港治理需求,改变当前设施参差不齐的现状。
在市场运营方面,郭文标建议构建废弃渔具循环利用产业体系,规划建设渔港废弃渔具收集点,由企业投资运营、政府监管引导。以浙江台州蓝景科技“海洋工厂”为标杆,其年处理3万吨废弃渔具的工厂已通过11项国际认证,产品出口单价较传统再生塑料高20%,新增工厂已列入国家“十五五”重大工程项目。同时,出台废弃渔具“以旧换新”补贴政策,鼓励渔民参与回收,推广再生渔具使用,推动渔业低碳发展。
郭文标表示,若建议得以落实,预期将实现显著治理成效、生态效益和战略价值:全国二级及以上渔港污染治理设施实现全覆盖,21万艘渔船纳入数字化监管,年规范回收利用废弃渔具150万吨;年减排二氧化碳350万~400万吨,减少石油进口依赖约270万吨(折合标准煤),消除“幽灵渔具”威胁;助力渔业绿色可持续发展,打破国际高端再生材料市场垄断,为全球海洋治理贡献中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