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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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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华商报

2号楼楼顶脚手架已拆除 住建部门对3号楼业主下达行政告知单

日期: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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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A4:华商·资讯       上一篇    下一篇

物业对3号楼两户发出整改通知
   一楼连通地下室该谁管
   住建部门、自规部门各有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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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在楼顶搭脚手架
  有人切割楼板连通地下室
  大明宫璞悦府违建“上天入地”

   4月24日,华商报04版以“大明宫璞悦府违建‘上天入地’”为题,对西安市未央区含元路大明宫璞悦府的违建情况进行了报道,该小区2号楼有人在楼顶搭脚手架准备搞建设,3号楼一楼两户业主已经将楼板切割,贯通了一楼和地下室。目前,这里情况又如何?
   “华商报报道后,2号楼楼顶的脚手架已经拆了,但对楼顶造成的破坏目前还没开始修复;住建部门对3号楼1单元102下达了行政告知单,要求其10日内联系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我们很多人还没有收房,担心住进来房子就有问题。”4月27日,大明宫璞悦府购房者向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反馈说。

  2号楼楼顶脚手架已拆除
  3号楼一单元还有一户房主也切割了楼板

   根据业主发来的照片,2号楼楼顶的大面积脚手架已经拆除,拆墙后产生的建筑垃圾已经运走,但被破坏了的构筑物和相关设施尚未恢复原貌:东、南两边的造型墙以及北边墙上用来防水的铝板被大面积切割掉,也未见有恢复迹象;此外,一些线缆、管槽被弄断,一些PVC管道被切割了扔在地上。
   西安市未央区城管执法局辛家庙中队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接到认定函以后对2号楼楼顶现场进行了复查,发现基本符合事实。“我们告知当事人,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属于违法搭建,要求自行拆除。”当事人比较配合,于4月26日把施工脚手架拆除清理了。“对于3号楼1单元一楼住户,如果我们接到了相关的函,也会迅速处理。”
   据购房者介绍,物业已给3号楼1单元102、101两户都下了“装修违章行为整改通知单”。从整改通知单看,这两户存在的问题是一样的:“擅自改变建筑规划、违规封堵负一层公共区域;违规切断排烟排风设备,破坏公共设施;擅自对房屋地面楼板进行切割开挖作业,与负一层公共区域连接”,要求其在5月14日前对违章部分进行整改直至符合装修管理要求。

  未央住建:
  已向当事人发行政告知单
  下一步应由自规部门来认定

   4月27日,西安市未央区住房保障中心负责人说,此事经华商报报道后,他们高度关注,4月25日下午对3号楼1单元102户涉嫌破坏楼板的事下达了行政告知单,要求其对砸楼板的事情进行整改;26日下午,未央区住建局约谈了物业企业,做了调查笔录,一是针对102住户的情况进行了询问,二是要求其尽职尽责,加强对小区的巡查,发现类似问题要及时上报;三是把涉嫌侵占公共空间的线索移交给了自规部门,“下一步由自规部门来对此事进行认定。针对危害房屋安全的事情,我们会根据其整改情况继续跟进。”“102房主我们没有见到。行政告知单按照程序是要本人签字的,我们当场给当事人打了电话,告知要给他下达一个行政告知单,让他过来签字。当事人说他在外面没有时间。我们告知他贴到门上了,回来后注意查收,当事人说他知道了。”
   记者注意到,相关行政告知单于4月25日下达,认为3号楼1单元102涉嫌在前期装修中擅自拆除、破坏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可能危及到公共安全,督促该户10日内联系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加固设计方案,进行维修加固保障房屋使用安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如仍拒不纠正违法行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出具《行政整改通知书》。
   未央区住建局物业科工作人员表示,因大明宫璞悦府3号楼1单元102涉嫌改变原有规划用途及结构,4月27日下午3时许他们通过公文系统已经把函给自规部门发过去了。“确实是变动原规划了,但需要由自规部门出具书面认定,让102房主把自己增加的隔墙拆掉。拆完之后我们再进行相应的处理。”

  自规部门:
  属于住建部门的管理职责
  对住建发的函还在研判中

   西安市自规局未央分局工作人员表示,针对3号楼1单元102户贯通地下室的事,他们4月24日已给未央住建部门发了工作联系函。
   不过,该工作人员认为,西安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印发的《优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流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中明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查范围不包括建筑单体各层平面内部布置及分隔等情况,而《西安市建筑装饰装修条例》明确规定了住建部门的相应管理职责。在《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还有更明确规定,对“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改变房屋外貌,在外墙体开设、扩大门窗”,规定“由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擅自占用或者故意毁损共有部分、共用设施设备,擅自移动共用设施设备”,规定“由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对“擅自占用、改造和损坏人民防空工程设施”,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防空部门依照人民防空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该工作人员表示,“我们认为,房屋内部结构的改变不属于自规部门的管理职责,而是属于住建部门的管理职责。”4月28日下午,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未央区住建局27日发给他们的函已收到,但还在研判中。
   辛家庙街道办工作人员表示,这个小区尚未完全移交,只是让街道办先负责管理民生方面的一些事务。

  开发商称移交给物业监管
  物业称3号楼在他们进场前就已是这样

   为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再次联系了该小区的开发商和物业公司。
   开发商方面一位负责人表示,对102下面的地下室属于什么性质需要查图纸、问工程方面才能确定,但他表示“不属于公摊,也不属于人防”。“我们会督促这家住户整改的,也给这家下过整改通知书了,但我们去敲了两次门也没能敲开。”打通楼板连接地下室这样的事不是一两天就能建成的,当初为何没有及时发现?这位负责人表示,已经移交给物业了,由物业监管。
   该小区物业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公司目前尚未正式入驻,“我们跟开发商签订了一个临时服务协议,约定物业负责东门和南门出入口的安全,负责保洁和卫生。”他说,“这个项目最早的物业是一家一级物业,但因为要给业主增加0.5元的增值费,业主们不认可,后来没有进场。其撤出后是一家小物业公司在临时负责,去年开发商通知购房者要交房,大明宫保护办找到我们,想让我们来接这个项目。去年11月7日,我们和临时负责的小物业公司进行了对接,按规定是要进行承接查验的,但由于种种原因现在都还没有做。”
   他表示,“2号楼楼顶搭建的情况,是我们在巡查中发现的,之后给地产也报了。对于3号楼一单元一楼的事,住建部门来的时候我们楼管给其中一户打电话,人家说人不在,很不配合。我们一个工程主管曾经见过这个业主,他说自己和地产公司签有什么协议,如果要看协议去找地产公司。但目前,工程图纸、设施设备、消防、水泵房等还没有给我们移交,还在地产公司手里。按道理若正常进驻,业主要进行装修,我们会让业主和我们签装修协议,我们的工程人员会审装修图纸。现在地产公司没有给我们移交,业主的装修资料也全都给了地产公司了,是地产公司收的装修保证金。在这种情况下,按说地产公司应该进行巡查的。”
   他说:“在我们进场前,3号楼一单元102就已经是这样了,我们巡查发现后,还与地产公司的负责人说了此事,让他们尽快处理。101现在还没有完成装修,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已经对相应的空间进行了封堵,贴了告知书。据我了解,102、101这两户一东一西,情形是一样的,他们下面的地下室应该属于公共区域,但不是人防工程,人防工程在负二层。” 华商报大风新闻报道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