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日里赶一场“法治味”的紫荆花节
日期:04-15
“以前来赏景只知道看紫荆花,现在跟着‘导游法官’学到了不少秦岭保护的法律知识,以后我一定会自觉守护这片美景。”游客李先生说。
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扎实推动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714”工作举措中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争先工程落地见效,日前,鄠邑法院草堂速裁联合党支部组织党员干警,以第二十二届紫荆花节为契机,开展“导游法官护秦岭”特色普法活动,将法治宣传与生态保护、文旅体验深度融合,以司法力量守护秦岭。
活动现场,身着制服的“导游法官”在景区入口等游客密集区域开展互动宣讲。她们结合野生紫荆花的保护现状,重点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关于野生植物保护的相关规定,并同步衔接《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具体要求,向游客明确野生紫荆花作为秦岭原生珍贵野生植物受法律保护,采摘、破坏均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她们还细致提醒游客文明赏花、不摘不折,并以案释法,解读违规进山、破坏生态的法律后果,倡导“无痕游览”,共同守护秦岭的绿水青山。
为增强普法活动的趣味性与参与度,现场还设计了“法治书签寄语”特色互动环节。干警们向参与活动的游客发放印有秦岭生态保护标语的定制书签,邀请大家写下对生态保护的寄语或承诺。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魏晓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