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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星期一
当前报纸名称:
华商报
车停小区被广告牌砸中 责任该谁承担?
日期:
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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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
A5:华商·法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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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车停在小区里,第二天出门开车,发现车被广告牌砸了!让车主王先生想不通的是,一周过去了,此事至今无人认责解决。
4月10日,车主王先生向华商报大风新闻反映,他是三桥附近华润二十四城的业主,“4月2号晚,我把车停在小区内部的停车位上,4月3号中午12点多,我要出门,发现车被广告牌砸了,车窗玻璃下方有明显伤痕,广告牌倒在车旁边。广告牌有对应的门店,但找不到人。我打了广告牌上的电话,对方不认为他有责任。”
王先生去物业,但“物业经理始终没有出面,前台的人让我去找广告牌主人解决。楼管也不管这个事。给华润物业热线反映,至今没有收到回复。”王先生说,他自己将车开到汽修店修理,花了3000多元。“要是去4S店修,花费会更大。保险公司说这件事有责任方,所以理赔不了。”
从王先生提供的现场照片、视频看,车辆为一辆黑色路虎车,车窗玻璃下方有明显伤痕,地上倒着的广告牌上写着“西安浩海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承接消防改造工程”“商铺二次改造”等信息。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拨打广告牌上的电话,对方称,他2024年年底已不再经营这里的门店,广告牌是废弃品,这事儿不该是他的责任。华润物业接线人员表示,会将此事记录反馈给小区物业,督促小区物业核实处理。
4月10日,王先生再次拨打华润物业热线,接线人员称会促催小区物业,并称一般会在24小时之内有回复。4月12日,王先生说,他仍未接到物业的任何回复。
律师说法
可将物业公司及广告牌所有人列为共同被告
华商报《法治周刊》专家库成员、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可凡律师分析,本案中,广告牌坠落导致王先生车辆受损,涉及以下法律关系:第一,广告牌的实际所有人或管理人。广告牌上标注的“西安浩海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作为名义上的权利人,若其不能证明该广告牌已合法转让、废弃或与他方无关,则可能被认定为所有人或管理人。同时,废弃并不等于免责——只要其未能证明已尽到妥善拆除、清理或移交管理义务,仍可能对广告牌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第二,小区物业公司作为公共区域的管理方,对小区内部停车位及周边设施负有安全保障和日常巡查、维护义务。物业未及时发现并消除废弃广告牌的安全隐患,亦未设置警示或及时清理,存在管理失职,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甚至主要责任。
关于维权路径,王可凡律师表示,王先生应首先固定证据:拍摄现场照片、视频,保留停车缴费记录、车位使用证明、维修发票及转账记录,收集与物业、广告牌电话沟通的录音或聊天截图。其次,向小区物业书面反映并要求出具处理意见,若物业推诿,可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街道办投诉。同时,可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广告牌上公司信息不实或违规设置广告设施。若上述途径均无果,王先生可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将物业公司及广告牌所有人列为共同被告,要求赔偿维修费及相关损失。
通常物业公司作为管理人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上海精诚磐明(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吴萧分析,在小区场景下,通常物业公司作为管理人承担主要赔偿责任,王先生将车正常停在停车位里,没有任何过错。广告牌属于“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小区物业公司对小区公共区域,包括停车位及周边设施负有安全管理、维护和巡查义务。如果广告牌因固定不牢、年久失修、未定期检查等原因坠落,物业公司作为管理人,推定存在过错,需承担赔偿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广告牌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对广告牌的设置、维护存在过错,也需承担责任。物业公司赔偿后,有权向上述有过错的广告牌所有人或使用人追偿,如其不存在过错,则无需承担责任。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任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