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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
华商报
西安市雁塔区杜城村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集中选房通告
日期:
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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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
A5:华商·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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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城街道杜城村即将开展选房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本次选房时间为2026年4月13日—2026年4月25日,共计13天。
每日8:00开始预审登记,8:30开始叫号选房,14:30停止预审登记,中午不休息,17:00结束。
二、活动地点
雁塔区养老服务发展指导中心(雁塔区沈家桥一路1500号)
三、携带资料
选房人选房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协议内所有成员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
3、《西安市雁塔区杜城村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原件。
4、《西安市雁塔区杜城村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选房顺序卡》原件。
5、若系办理委托的,需携带《选房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原件。
其中《西安市雁塔区杜城村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选房顺序卡》,《选房委托书》需前往指定地点按程序提前办理。
办理地点:杜城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工作指挥部(子午大道8号,杜城街道办事处南侧)
办理时间:2026年4月2日至4月4日、4月6日至4月8日(9:00—12:00、13:00—18:00)。
联系人及电话:刘平安 13720558255 陈宏珠13991131071
四、选房细则
1、按照“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坚持“房源公开、序号唯一”。
2、选房的先后顺序以《西安市雁塔区杜城村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选房顺序卡》为准。
3、参与本次选房的人员(即选房人)为签订《西安市雁塔区杜城村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的乙方或按本办法第六条确认的受托人。
4、选房人每10个选房顺序号为一组,按照引导进入指定区域。原则上,每份协议进场不超过2人,选房时间不超过3分钟。
5、选房结果按以下两种方式确认:采用直选的,选房人向工作人员指出所选安置房,经工作人员贴上姓名贴视为其选房行为结束;采用抓取的,选房人抓取出房源卡,经工作人员现场拆封并宣读信息视为其选房行为结束。
6、选房结果确认后不可更改、不得反悔,并现场签署《西安市雁塔区杜城村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选房结果确认单》。若选房人不签署,不影响选房结果,责任和损失自行承担。
7、选房人未按时到场、相关资料不齐备(或未通过现场审核)、连续叫号3次未进入指定区域,由下一顺序号递进排序,前述选房人顺延至下一选房组前选房。选房人在选房当日未到场的,顺延至次日第一选房组前选房。选房人在本次集中选房工作结束时仍未到场,视为放弃选房权利。
五、现场看房
为方便选房人了解房屋及车位情况,开放杜城村安置小区实地看房,开放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至4月12日(9:00-17:00),看房路线见楼前设置的指示标识,看房过程中要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保障自身安全和现场秩序。
六、委托办法
因故不能到场选房的,需前往指定地点按以下程序办理委托手续。
1、签订《西安市雁塔区杜城村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的乙方可委托协议内一位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行使选房权利。所需资料:《西安市雁塔区杜城村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2、若签订《西安市雁塔区杜城村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的乙方身故,协议内尚有其他被拆迁人的,由其他被拆迁人共同委托协议内一位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行使选房权利。所需资料:协议乙方死亡证明(医院死亡证明或派出所死亡注销证明或火化证或村委会证明)、《西安市雁塔区杜城村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上述人员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3、若《西安市雁塔区杜城村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内所有被拆迁人均已身故,由其法定继承人行使选房权利。所需资料:所有被拆迁人死亡证明(医院死亡证明或派出所死亡注销证明或火化证或村委会证明)、继承关系证明原件、《西安市雁塔区杜城村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身份证原件。
4、协议乙方因特殊原因不能前往指定地点办理委托手续的,需委托协议内一位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到指定地点与村委会2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采用视频或电话方式,同协议乙方确认身份。所需资料:《西安市雁塔区杜城村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杜城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工作指挥部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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