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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华商报

规范集团化办学 促进教育公平优质发展

日期: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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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A3:关注西安两会       上一篇    下一篇

2月27日,西安市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举行大会发言,民盟西安市委会常委、西安文理学院教授何薇委员代表民盟西安市委员会发言建议,进一步规范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促进教育公平优质发展。
  集团化办学缓解就学矛盾
  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何薇在发言中介绍,目前西安全市已累计组建87个教育集团,覆盖391所学校。许多新建校和薄弱校通过融入教育集团,共享优质课程、师资培训和教学管理经验,实现了快速成长和质量提升,通过“名校”示范引领培育了一批新优质学校,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就学矛盾,满足了群众需求。但通过调研发现,在集团化办学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对教育生态和教育公平产生了不利影响。
   这些问题包括:集团化办学短时间内催生大量“新名校”,行政管理负担加剧;违规办学“经验”被复制到分校,提前掐尖招生、中招“圈地”等行为频发,违规行为隐蔽衍生;集团总校长掌握人、财、物的绝对控制权,“托管校”依赖“名校”光环,照搬办学模式,缺乏自主成长动力与个性化发展路径,同质化现象较为突出。“教育公平面临挑战。所在区域为办好新兴学校,拉动‘托管校’属地发展及招商引资,与总校签署协议并缴纳委托管理费。此外,部分‘托管校’生均公用经费是普通学校的1.5倍至2倍,变相形成教育资源不均衡。同时,部分新晋托管校通过‘名校’光环产生虹吸效应,录取分数线在短期内大幅提升,是2025年中考招生高分滑档现象高发的原因之一,加剧了新的教育机会不均等。”

  建议要求受托名校
  公开承诺“不掐尖、不圈地”

   何薇介绍,近期西安市出台了《推进集团化办学管理办法》,希望能合力推动集团化办学从“规模扩张”向“规范运行”转型。她提出了四点建议——
   规范委托管理费用,筑牢公平底线。结合被托管学校在校生规模,执行按学段统一委托管理费用标准,严格落实市办法中每校每年150至300万之间的上限标准。严禁超额收费或变相转嫁成本。生均公用经费建议不高于当地本学段生均公用经费的20%。建立费用公示制度,要求集团总校定期公开委托管理费收支明细,接受教育部门审计与社会监督。
   健全评估退出机制,规范委托学校数量。市办法规定,每个教育集团总数不超过6所,跨区域教育集团涉及区县(开发区)数一般不超过3个。针对目前超过此要求的集团,建议建立集团分校动态评估与退出机制,严格执行分校最长托管年限一般不超过6年的规定。教育部门每年组织第三方机构,从办学质量、特色发展、社会满意度等维度进行评估,对已成长为独立优质学校的,准予退出集团,自主办学;对违规办学、评估不合格或长期依赖名校扶持的,终止委托管理。
   建立信用承诺制度,遏制违规行为。推行“名校”托管信用承诺体制机制。要求受托名校在合作之初向社会公开承诺,严格遵守招生政策,“不掐尖、不圈地”;规范收费行为,不违规收取任何费用;坚守办学底线,不借读、不空挂学籍,主动接受教育部门监管与社会监督。将信用承诺履行情况纳入学校考核,对违规的名校,取消其托管资质并向社会通报。
   优化管理运行机制,破除同质化壁垒。明确集团总校与分校的权责边界,总校侧重理念引领、师资培养与资源共享,赋予分校在课程设置、教学管理、人事安排等方面的自主决策权,鼓励分校校长发挥主观能动性。教育部门建立集团化办学差异化考核体系,将特色发展、创新实践纳入考核指标,引导集团分校从“复制粘贴”向“特色培育”转型。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马虎振

  
民进雁塔工委主委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四级高级法官李明建议
  加快业委会成立工作 完善基层治理体系

   “小区是基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业主委员会是小区治理的‘民意代表’,对营造更加安全、和谐的居住环境至关重要。”
   2月27日,西安市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举行大会发言。民进雁塔工委主委、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四级高级法官李明委员,代表民进西安市委员会发言建议:加快全市住宅小区业委会成立工作,完善基层治理体系。

  西安现有9616个小区
  仅成立业委会911个

   李明介绍,实地走访中她发现,凡是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并认真履职的,业主与物业的矛盾少,业主的居住幸福感也高。例如碑林区心晴雅苑小区,业委会成立13年,为小区全体业主创造了600多万共有收益,物业费多年不涨,还在小区完成了200余项更新改造,成为业主自治的典范。相反,仅由物业公司单方管理的小区,由于业主和物业之间缺乏有效对话渠道,往往矛盾频发,近3年“12345”热线涉物业服务投诉分别为10.4万件、14万件、15.3万件。
   西安市重视业委会的成立工作,按照既定工作目标稳步推进。但是,从1998年紫薇花园成立西安市第一个业主委员会,到2025年底,西安市现有9616个小区仅成立业委会911个(含物管会),占比9.5%,工作较为滞后。“随着法治理念日益深入人心,广大业主参与小区治理的意愿不断增强,加快业委会成立工作已经成为迫在眉睫的民生工程。依法依规成立业主委员会,既是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也是提升社区治理水平、构建和谐宜居家园的关键一步。”

  强化考核
  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如何加快全市住宅小区业委会成立工作?李明在发言中提出四点建议。
   压实责任,强化考核,推动政策落地见效。将业委会组建情况纳入区县和相关职能部门年度考核内容,倒逼区县政府和职能部门履行工作职责。加大《西安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宣传和执行力度,紧盯基层治理能力提升目标,加快工作节奏,依托信息化手段,将成立业委会工作搬到“云端”切实兑现“到2027年业委会、物管会的组建率与规范运行率显著提升,实现业委会、物管会组建率100%”的承诺。
   优化指引,普及知识,提升居民自治能力。借鉴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普法入户、流程上图”等经验,由市住建局指导区县政府,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业委会相关法规与自治知识。推广新城区韩森寨街道做法,将业委会、物管会相关知识和流程化繁为简,编写成系统化、模板化、规范化的《业委会、物管会成立实操手册》,让更多居民更好掌握法规程序。组织社区干部、物业专干、法律专家等,围绕业委会成立和运行及物管会组建等,面向小区居民开展针对性知识普及,吸引更多充满正能量的市民群众参与到业委会工作中来。
   加强监督,规范运行,推行业委会审计制度。建立业主委员会年度例行审计和成员离任审计制度,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小区公共收益、维修资金使用、业委会工作经费等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向全体业主公示。对审计发现的违规问题,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党建引领,多方联动,凝聚基层治理合力。推进“业委会+物业+党支部”的模式,由街道、社区组织,全面落实小区党组织设立工作。在全市推广莲湖区北关街道“街道指导——社区主导——业主参与”三级联动机制,将工作前置,让业委会筹备工作更加扎实。深入推进“红色物业”企业和“红色业委会”小区创建工作,鼓励业委会联动物业公司开展党员志愿服务,在小区治理、矛盾调解等工作中形成协同效应,创造更加安全、和谐、美好的居住环境。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马虎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