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3-26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
华商报
出重拳 下重手
日期:
02-27
字号:
大
中
小
版面:
A1:今日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2021年至2025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15.9万余件,判处被告人33.8万余人
截至2025年底,全国法院已一审审结涉缅北电诈犯罪案件2.7万余件,判处缅北电诈回流人员4.1万余人
明家、白家两大犯罪集团案已完成全部审理程序,39人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其中16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两大跨境武装犯罪集团被彻底摧毁
坚持追赃挽损并重,最大限度为受骗群众挽回经济损失
最大限度削弱犯罪分子再犯罪的经济基础,切实实现打财断血的司法效果
斩断为电诈犯罪输血供粮和提供技术助攻的黑灰产利益链条
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迎两会·守公正·启新程”第十场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庭长汪斌介绍了人民法院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相关工作情况。
2021年至2025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15.9万余件,判处被告人33.8万余人。其中,2023年审结案件数和判处被告人数,同比分别上升48.4%、38.6%;2024年同比分别上升29.4%、26.7%;2025年同比分别上升1.2%、4.5%,上升幅度明显放缓,这一积极变化充分彰显了司法机关打击治理工作的阶段性成效。
一是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有效震慑境内外不法分子。人民法院坚持“出重拳、下重手”,从定罪、量刑、财产处置等方面落实从严惩处要求,坚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遏制犯罪高发多发态势。对于跨境电诈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和骨干成员,以及所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等暴力犯罪,坚决从严打击。截至2025年底,全国法院已一审审结涉缅北电诈犯罪案件2.7万余件,判处缅北电诈回流人员4.1万余人。特别是境内外广泛关注的缅北“四大家族”犯罪集团案,明家、白家两大犯罪集团案已完成全部审理程序,39人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其中16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两大跨境武装犯罪集团被彻底摧毁,有力打击了境内外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
在依法严惩犯罪的同时,人民法院始终坚持追赃挽损并重,注重在刑事审判全流程、各环节持续追赃挽损,督促犯罪分子主动退赃退赔,最大限度为受骗群众挽回经济损失。此外,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危害后果以及获利情况等,加大财产刑适用力度,剥夺犯罪分子通过犯罪获得的非法经济利益,最大限度削弱其再犯罪的经济基础,切实实现“打财断血”的司法效果。
二是持续完善法律支撑,构建全链条打击治理体系。2021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先后出台《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关于办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规范性法律文件,为依法严惩此类犯罪特别是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了明确的适用法律依据。2025年7月,又联合出台了《关于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针对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非法软件、设备等技术支持行为,以及转移和“洗白”诈骗资金行为,明确规定符合刑法规定的,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从严惩处;对于与电诈团伙事先通谋或形成较为稳定配合关系的,以诈骗罪共同犯罪论处,进一步完善法律适用标准和统一裁判尺度,斩断为电诈犯罪“输血供粮”和提供“技术助攻”的黑灰产利益链条,铲除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滋生蔓延的土壤。
立足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审判实践需求,人民法院常态化开展审判业务专项培训,最高人民法院已连续举办全国法院审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工作培训班近10年,每年度培训人员均超千人,切实锻造高素质专业化审判队伍。
三是做深做实反诈宣传,提升人民群众识诈防骗能力。坚持“惩防并举,以防为先”,既要强化“惩”的震慑,也要筑牢“防”的屏障。人民法院不断强化反诈宣传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注重以高质量审判带动高品质宣传。近五年来,已先后发布多批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例普法,清晰阐释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作案手法、危害后果和法律责任,让人民群众直观认清诈骗陷阱,切实提升识骗防骗能力。同时,警示教育社会公众自觉抵制各种诱惑,不做犯罪“帮凶”,谨防沦为电诈“工具人”。
下一步,人民法院将结合审判工作实际,聚焦打击重点、难点,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深入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打击力度。继续依法从严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依法从严从重惩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及组织性、职业性和跨境协同实施的帮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犯罪活动,坚决震慑犯罪分子。
二是进一步加大追赃挽损力度。依法、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使、引导被告人积极退赃、退赔,多渠道、全方位为被骗群众挽回经济损失。
三是进一步做好法治宣传工作。聚焦易受骗群体、新类型案件,结合高发诈骗手段,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强化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精准性,积极打造人民法院特色反诈宣传品牌,共同营造全民反诈、全社会反诈的浓厚氛围。
四是进一步推进综合治理。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注重惩治与预防相结合,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落实职业禁止和禁止令,发挥司法建议积极作用,推动预防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向纵深发展。 据最高法官网
典型案例
AI拟声诈骗老人
线下取款者获刑
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庭长汪斌公布了五起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案例显示,诈骗分子针对独居老人,实施冒充孙子的AI拟声换音诈骗,因老年人转款不便,被告人因配合诈骗分子上门收取赃款,被法院依法惩处。
案情显示,2025年4月下旬,被告人吴某涛经人介绍,获悉可前往各地帮助收取诈骗资金以牟取非法利益,遂添加上线联系方式。之后,吴某涛按照上线指令,乘车前往湖北省黄石市,假冒身份上门收取诈骗款。吴某涛来到被害人家后,当场拨通上线语音电话,再由上线利用AI拟声技术模拟被害人亲属声音,冒充亲属取得信任,从三名老人处骗取现金共计6万元,后将上述款项交给他人,从中获利1700元。
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骗取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吴某涛明知他人实施诈骗,仍接受上线安排上门收取、转移诈骗款,为上线获得诈骗款提供帮助,构成诈骗罪共犯,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吴某涛到案后坦白罪行,在法院审理阶段全部退赔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对其减轻处罚,以诈骗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并处罚金。
“本案是利用AI拟声技术冒充孙子,制造紧急场景诈骗老年人的典型案例,同时也反映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产业链分工细化、跨域协作中‘线上远程实施诈骗、线下专人上门取款’相结合的新特点。”最高法在阐述案例典型意义时指出,人民法院审理时一方面突出保护老年人等高危受骗群体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厘清共同犯罪中主从犯责任边界,做到宽严相济,罚当其罪。 钟合
相关链接
侵财犯罪逐渐回落
最高法正在起草审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意见
在昨日举行的最高法新闻发布会上,刑四庭副庭长司明灯还介绍了人民法院依法惩治侵财犯罪相关工作情况。
据介绍,刑法上的侵犯财产犯罪,是指刑法分则第五章所规定的抢劫、盗窃、诈骗、抢夺、聚众哄抢、侵占、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挪用特定款物、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破坏生产经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13种犯罪。侵犯财产犯罪案件历来在人民法院审理的全部刑事案件中占比很大,同时法律适用问题也相对复杂。
近年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持续加大对侵犯财产犯罪的打击力度。数据显示,2021年至2025年,人民法院新收一审侵犯财产犯罪案件127.3万件,审结127.1万件,有力打击和遏制了侵犯财产犯罪高发、多发态势。
具体而言,五年来,侵犯财产犯罪案件数量呈现出疫情期间骤降,疫情后回升,再逐渐回落的趋势。2021年一审收案27.9万件,2022年降到20.2万件,之后两年分别上涨至24.8万件、28.3万件,去年又降至27万件。
“打击治理侵犯财产犯罪还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司明灯提到,侵犯财产犯罪涉及面广,法律适用问题比较复杂,存在一些长期未能解决的争议,随着经济社会迅速发展,特别是网络技术向日常生活扩张渗透,侵犯财产犯罪的类型和形态呈现出明显区别于传统犯罪的新特点,更加凸显出法律适用的复杂性,疑案、难案增多,上诉率、申诉率偏高。
与此同时,各地人民法院在面对新类型案件时还存在诸多困惑,迫切需要明确法律适用规则,统一裁判尺度。司明灯介绍,为加强对审理侵犯财产类犯罪案件的调研指导,2025年最高人民法院刑四庭专门成立了侵犯财产类犯罪法律适用研究专班,下设诈骗、盗窃、敲诈勒索、侵占、职务侵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犯罪调研小组,对当前审理相关侵犯财产犯罪案件中面临的问题、原因等开展调研,向人民法院案例库积极补充相关典型案例,在法答网及时答复下级人民法院提出的相关法律适用问题,并向社会公开发布依法惩治涉民生诈骗犯罪、利用网络敲诈勒索犯罪、恶意欠薪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等多批典型案例,对于统一裁判标准发挥了指导作用。
“目前,我们正在调研起草关于审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的意见,其他工作也在有条不紊地推进中。”司明灯说。 据澎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