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交房赔偿金冲抵物业费未说明细节
日期:02-26
近日,有市民向华商报反映称,其购买西安市高陵区蓝湖九郡一套房屋,承诺2020年9月30日交房,结果延期到2021年5月交房,延期交房的赔偿金冲抵物业费,但并没有说冲抵到什么时间。
华商报向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函咨询,收到高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称,经查,该市民购买的房屋合同中约定2020年9月30日交房,房屋所在的楼栋已验收完成并于2022年6月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关于反映的延期交房违约金同题,已督促开发商与反映人协商解决,如开发商拒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反映人可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杨平
西户线户县站出站口广场上无照明?
鄠邑区住建局:将联系交通运输部门进行协商
近日,有市民向华商报反映称,地铁西户线户县站有东西两个出站口,出站后的广场一片漆黑,没有任何照明,希望在出站口尽快安装照明设施。
华商报向鄠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函咨询。鄠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称,经调查,西户线户县站东出站口广场与车站东路、惠丰路连接,西出站口与车站北路连接,出站口周边市政道路照明设施运行良好,满足出行需求。户县站管理运营由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区级行业主管部门为鄠邑区交通运输局,接到新闻线索调查函后,鄠邑区住建局积极联系区交通运输局进行协商,制定解决方案,做好技术指导,尽快解决西户线出站口照明问题。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杨平
垃圾点撤销 有业主随意扔垃圾
浐灞国际港:加强与业主沟通劝导
近日,有市民向华商报反映称,西安奥体大道全运村甘棠苑南苑小区为洋房住宅区,因物业设置小区垃圾收集点不合理,导致小区业主经常会在上班出门时将家中垃圾随意丢弃在楼前花坛处。他向物业反映多次,希望调整垃圾收集点设置,同时希望加强日常监管和巡查,但一年过去了,物业始终未做出改变。
华商报向西安浐灞国际港管理委员会发函咨询。浐灞国际港宣传文体局回复称,经区住建局反馈,关于群众反映的垃圾收集点设置不合理问题,经核查,该小区交付前由开发建设单位在小区内建设了三处垃圾收集点,分别位于24#、27#、42#楼附近。目前,该小区只保留了27#、42#楼附近的垃圾收集点,24#楼附近的垃圾收集点由于距离楼栋近、影响商铺经营等原因导致投诉纠纷不断,已于2023年撤销。该小区共计446户,现有的两处垃圾收集点符合《西安市居民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建设指南》的要求,能够满足小区居民的日常使用需求。
关于市民反映的部分业主随意丢弃垃圾,物业巡查监督缺失问题,经核查,该现象偶发于原24#楼垃圾收集点处,属于部分业主前期对于点位撤销不熟悉情况导致。区住建局工作人员已要求物业加强巡查,重点排查违规投放、环境脏乱等情况,做到及时发现、即时处理,同时加强与业主的沟通劝导,必要时联合社区居委会共同协调,确保小区环境整洁有序。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杨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