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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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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助推水葫芦专项治理

日期: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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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6版: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牛云强 通讯员 李敏)“干渠里的水葫芦终于清理干净了,我们再也不用担心灌溉和排涝问题了!”近日,确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来到任店镇、普会寺镇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时,当地村民指着清澈的水渠,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水葫芦学名“凤眼莲”,原产于巴西,2003年被列入第一批《中国外来入侵物种名单》,被称为“水上恶霸”,是我国重点管理防范的外来入侵物种。  2025年9月,确山县人民检察院收到一条线索:县域内部分村庄干渠里,水葫芦大面积疯长,连片覆盖水面,绵延长达数十公里。该院公益诉讼检察官迅速行动,多次深入现场,运用无人机航拍、现场勘验、入户走访询问等方式发现,大片浓绿的水葫芦如同一张密不透风的“绿毯”,将干渠水面捂得严严实实。渠水浑浊、发臭,水体流动性丧失殆尽。  经过深入分析研判,确山县人民检察院认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山县农业农村局负有开展外来入侵物种监测、制订防控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的法定职责。2025年9月16日,该院依法向确山县农业农村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全面履行外来入侵物种监测、防控治理法定职责,限期清理水葫芦。  确山县农业农村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整改工作,一场针对“水上恶霸”的专项治理行动,在县域全面展开。该局组织人员对县域主要河道、干渠、水库等水域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核查水葫芦的分布范围、覆盖密度及生长态势。针对水葫芦覆盖严重的干渠区段,该局调配人力、物力,采用人工打捞与机械作业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开展清理整治。  为凝聚治理合力,该局主动与水利部门、属地镇政府沟通协调,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动响应机制,将水葫芦清理与河道清淤、堤防维护、水域保洁等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联合多部门对重点河道、干渠协同作业,不仅清除了水面水葫芦,也清理了滞留的垃圾杂物,既提升了防治效果,又保障了河道畅通和堤防安全。  清除水葫芦只是第一步,如何防止它们“卷土重来”,才是治本之策。为此,确山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推动相关部门建立外来入侵物种防治的长效机制。  确山县农业农村局联合检察机关,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大喇叭广播等形式,向广大村民,特别是沿河沿渠区域的农户,详细讲解水葫芦等外来入侵物种对本地生物多样性、农业生产、防洪安全及生态环境造成的严重危害,普及识别与防治知识。同时,公开举报电话和反馈渠道,鼓励村民一旦发现水葫芦等外来物种新增或暴发情况,及时向镇政府或农业农村局报告。  从“部门管”到“大家管”,一张覆盖广泛的外来入侵物种监测网络悄然形成。  日前,检察官再次来到曾经的“重灾区”进行“回头看”,只见水面波光粼粼,渠水通畅,两岸绿意盎然,水葫芦已不见踪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