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刘金霞 通讯员 殷晓楠)为方便工程车辆出入,两家施工单位为图省事私自拆掉城区主干道隔离护栏,埋下交通安全隐患。日前,涉事两家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被驻马店交警依法处罚,并被责令限期修复破损护栏。 近日,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设施大队民警开展路面日常巡检,在市乐山大道与中华大道交叉口南侧、文渊路与盘龙山路交叉口西侧路段先后发现两处中央隔离护栏被拆除,路面留出通行缺口。两处点位地处城区主干道,日常车流密集,早晚高峰车流量更大,护栏缺失后,不少车辆随意变道、横穿马路,双向车流混行,极易诱发正面相撞等交通事故,道路安全风险陡增。 循着现场线索,民警实地走访周边在建工地,很快查清护栏破损系附近两家在建项目施工方所为。据施工方交代,大型工程运输车进出工地绕行路途较远,为省去绕行成本,便安排工人私自破拆护栏,开辟临时出入口。面对执法询问,两名项目负责人承认,当初只顾施工便利,忽视了擅自损毁交通设施的法律后果与道路安全隐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款,交警依法对两名施工单位负责人分别作出行政处罚,同时下达整改要求,督促施工方在规定时限内把拆除的护栏原样修复到位,消除安全隐患。 交警部门借此提醒全市各在建项目施工单位及市民:交通护栏属于法定道路安全公共设施,任何单位、个人无权私自拆除、挪动、损毁。工程项目施工确需临时改动护栏、占用路面的,须提前向交管部门提交审批申请,获批后落实配套安全防护举措,依规施工。未经许可擅自破坏交通设施,不仅会面临行政处罚,若由此引发交通事故,涉事主体还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