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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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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被罚款1940元记15分

日期:09-22
字号:大中小
版面:第03版:拍案       上一篇    下一篇

车辆未登记+未投保+准驾不符+超速100%

驾驶人被罚款1940元记15分

  本报讯(刘洁)近日,阆中市公安局交管大队查处一起电动摩托车严重超速典型违法案件,以严管严查震慑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守护群众出行安全。
  日前,阆中市公安局交管大队接到网友举报,称城区道路有一辆电动摩托车极速飞驰,存在较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接到举报后,民警迅速展开核查,锁定涉案车辆及驾驶人,并依法传唤当事人到案接受调查处理。
  经查,该驾驶人存在多项交通违法行为:车辆未按规定登记备案即上路行驶、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且在限速60公里/小时的城区道路上超速100%以上,实测车速高达134公里/小时。民警对上述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940元、驾驶证记15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