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麻城市汪方进劳务部:
本委受理的杨波与你单位支付工伤待遇劳动争议一案(高劳人仲案〔2026〕75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10日内。本委定于2026年9月16日14时30分在高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仲裁庭开庭审理,地址: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庆符镇厚德路26号,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高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