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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四川法制报

成都市成华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社会保险费核定事先告知书

日期: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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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2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成都市成华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社会保险费核定事先告知书

四川港宏盛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我中心依法受理罗开祥投诉你单位未依法足额缴纳2017年10月-2023年12月社会保险费一案,前期多次与你单位联系均未配合处理,因你单位拒绝整改,现我中心依据投诉人提供的相关材料为投诉人依法核定2017年10月-2023年12月的社会保险费。
  你单位应为职工罗开祥补缴2017年10月-2023年12月的养老保险费144282.4元、工伤保险费1276.02元、失业保险费5451.4元,(其中本金74207.7元、利息7189.5元、滞纳金69612.62元),具体缴费金额以缴费当日系统生成的实际金额为准。
  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自动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8-84333775联系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华南巷1号院
  成都市成华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