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仲裁委员会公告
四川慧中悠达商贸有限公司:
本会受理李秀华与四川慧中悠达商贸有限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件编号为(2026)资仲案字第39号,现依法向四川慧中悠达商贸有限公司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选定仲裁员声明书、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和选定仲裁员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上述期限届满后,本会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资阳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之规定组成仲裁庭审理本案。
本会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幸福大道10号资阳市民中心A楼四楼402。邮编:64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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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仲裁委员会
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