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冰玉)成都一男子从某贷款公司离职后,悄悄抄下客户的联系方式,以公司名义热情“推荐”一款“零征信贷款产品”,着急用钱的客户信以为真,向男子转账“审批加速费”“挂靠费”,迟迟未等到贷款的客户意识上当后立即报警,该男子被警方抓获归案。近日,彭州市法院依法审理了该起案件,被告人付某因诈骗罪获刑。
2024年,付某从“老东家”某贷款公司离职。尽管公司明令禁止离职员工私下联系客户,但付某还是在离开公司前悄悄抄下几个客户的联系方式,盘算着入职新公司时也许可以派上用场。然而,付某迟迟未找到称心如意的工作,房租、日常开销等经济压力逐渐增加,于是把目光瞄准了客户胡某。
“胡总,现有内部渠道可办理大额贷款,无需征信审查,绿色通道,快速放款!”付某向急用钱的胡某谎称有一款“零征信贷款产品”。为了骗取胡某的信任,付某还注册了另一个微信号,伪装成银行客户经理,频繁切换两个微信号唱“双簧戏”。胡某信以为真,配合付某提供相关资料。随后,付某以需要垫付“挂靠费用”“场地费”“审批加速费”为由向胡某共计索要9200元,全部用于个人消费。
眼看贷款迟迟没有眉目,胡某产生了怀疑。“你看,我一直在尽全力帮你催,放心吧,再过几天就处理好了。”付某向胡某转发自己与“银行客户经理”的聊天记录,以及从前在贷款公司的工作视频等,让胡某放心等待。
一个月后,仍未等到贷款的胡某发现联系不上付某,才惊觉自己上当了。胡某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警方经过调查,迅速锁定付某,并将其抓获。到案后,付某全额退还赃款。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等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结合付某自愿认罪认罚、坦白、已经全额退赔被害人损失等情节,依法判处被告人付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法官提醒
骗局“套路”多种多样,群众应当提高警惕,增强反诈意识,面对陌生人的转账要求时务必小心核实。当有贷款等金融需求时,应当通过官方渠道,谨慎地核实机构资质、流程合法性及人员身份信息等。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报警并保留好聊天记录、转账记录、联系方式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