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宜宾市人大调研行政检察工作 宜宾市检察院供图
王丹 唐玲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丹
10月30日,宜宾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并审议宜宾市检察院《关于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全票通过《宜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
这是《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实施以来,我省首个市(州)人大作出的系统性加强新时代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的决议。《决议》的出台,将从制度层面为行政检察监督注入刚性支撑,助力法治宜宾建设迈向更高水平。
诉讼监督与执法监督双向发力
行政检察职能作用日益凸显
“在行政检察履职实践中,检察机关始终将诉讼监督和执法监督作为工作重点。”宜宾市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负责人表示,行政检察肩负“一手托两家”的特殊使命,既要促进审判机关依法审判,也要推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行政争议、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中发挥关键作用。
据了解,2022年以来,宜宾市检察机关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498件,办案规模显著提升,监督实效持续显现。
强化履职担当,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宜宾市检察机关在行政诉讼监督领域,依法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2件,制发行政审判程序监督及非诉执行监督检察建议469件,7件案件入选最高检、省检察院典型案例、优秀法律文书;在行政执法监督方面,制发社会治理及纠正违法等检察建议128件;在规范推进行刑反向衔接方面,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1650件,提出检察意见1085份,推动“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无缝衔接。
主动融入大局,助力高质量发展。宜宾市检察机关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等行动,办理涉企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79件;积极开展民生领域专项监督活动,聚焦婚姻登记领域制发检察建议17件,聚焦道路交通、运输执法、消防安全等领域办理案件91件;融入多元矛盾化解机制,运用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方式,推动化解行政争议349件。
“刚性约束+精准聚焦+协同联动”
系统集成破解监督难题
经过多年实践探索,宜宾市检察院发现,行政检察监督工作仍面临监督刚性不足、协同机制不畅等现实难题。为破解这些瓶颈,强化监督实效,宜宾市检察院在深入调研和系统梳理历年工作基础上,起草了《关于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于今年10月提交宜宾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宜宾市人大常委会在审议中充分肯定了全市检察机关在行政检察工作方面的工作成效,并基于充分调研,围绕贯彻新时代行政检察新要求、全面履行监督职责、构建支持保障体系、夯实发展根基四个方面作出了《决议》。
这份涵盖15条内容的《决议》,精准回应了检察机关在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实践中的堵点难点,构建起一套“刚性约束+精准聚焦+协同联动”的监督体系。
强化检察建议的刚性约束力。《决议》明确法院、政府部门对检察监督意见必须认真研究落实、及时整改回复,落实情况纳入法治建设考核评价内容;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回复、回复不实或虚假整改等情形,检察机关可按程序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报告,向同级政府、监委通报,涉嫌违纪违法的依法移送查处,切实增强了检察建议的严肃性和执行力。
突出监督重点领域。《决议》聚焦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权益保障、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将市场监管、安全生产、食药安全、土地征收、工伤认定、婚姻登记、教育医疗等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领域列为监督核心,确保监督的精准性、实效性。
构建协同保障新格局。《决议》要求,人大常委会通过听取专项报告、开展调研等方式,监督检察机关依法履职。同时,对检察机关依法提出监督意见后,被监督单位拒不纠正的,人大常委会可依法启动监督程序,推动问题解决。《决议》还强调,检察机关应当加强与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的沟通协作,促进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推动形成监督合力。
“监督意见不再可听可不听,而是必须回应、必须落实的硬要求。”宜宾市人大监察司法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决议》的出台,不仅为宜宾市行政检察监督明确了工作重点,更构建起权责清晰、运转高效的法治监督闭环。”宜宾市检察院分管行政检察业务的副检察长表示,下一步,宜宾市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决议》精神,持续提升监督质效,以高质效法律监督为群众权益保驾护航,为宜宾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