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如何守护数字时代的隐私防线?
日期:11-07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欣璐
● 案例
因楼顶违建问题,小区业主到业主微信群曝光邻居全套敏感信息
怀疑货品为假货,买家将卖家信息及投诉记录发布在交易平台
● 调查
网络平台公然售卖隐私数据,可查询身份证号、婚姻记录、外卖轨迹,甚至微信好友
数据明码标价,个人户籍80元,婚姻记录350元,外卖记录750元,微信好友提取9700元……
● 意见
信息黑市的活跃源于公众对信息泄露的“无感”心理
公众需提高警惕,不随意填写身份证号、手机号等敏感信息,同时掌握遭遇侵害后的法律救济途径
编者按
2021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施行。在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四周年之际,四川法治报联合成都互联网法庭推出系列报道,通过鲜活案例,展现数字时代隐私保护的进阶之路。
这里有“小区微信群曝光邻居全套信息致其被骚扰”的邻里纠纷;有“抖音‘维权’公开卖家敏感信息被判赔”的网络言行边界争议;还有利用工作之便出售个人信息的灰色产业链……每一个案例都是一次警示:当我们在社交平台点击“转发”、在商家活动前填写“信息登记表”、在App弹窗勾选“同意”时,看似微小的选择,都可能成为个人信息泄露的“蝴蝶翅膀”。数字时代的隐私防线,从来都不是某一方单独的责任,我们每一个人,都是自己隐私的第一守护者。当法治的刚性约束与个体的自觉意识同频共振,个人信息保护才能真正从“法律文本”落地为“生活日常”。
当指尖轻触屏幕的瞬间,我们的姓名、住址、消费偏好甚至生物特征信息,正以数据形式在网络空间流动;当“刷脸”进门、“扫码”支付成为日常,“信息便利”与“隐私边界”的平衡愈发成为社会关切。
从邻里纠纷演变成微信群里的隐私曝光,到消费纠纷以“挂人”方式在抖音发酵,再到公民个人信息在无意间沦为商品……数字时代,我们该如何保护个人信息?今天,成都互联网法庭以案释法,揭秘数字时代隐私守护的关键密码。
晒邻居隐私 挂卖家信息
两起“维权”被判侵权
2022年8月,成都某小区业主李强(化名)与邻居张明(化名)因楼顶违建问题产生矛盾,本可通过物业或社区调解化解的纠纷,却因张明一怒之下将李强及其配偶的姓名、电话、身份证号、户籍地址、公司地址等全套敏感信息直接发布到数百人的业主微信群而升级。
李强回忆道:“那段时间每天接到几十个骚扰电话,有问贷款的、有推销的,甚至有人上门质问,我和家人一度不敢接陌生来电,正常工作生活完全被打乱。”
2022年12月,成都互联网法庭开庭审理此案,判决张明在原微信群内向李强发布道歉声明,消除影响。
“张明虽因邻里纠纷产生不满,但通过公开他人身份证号、住址等敏感信息的方式维权,已明显超出必要限度。”成都互联网法庭法官吴婷说道。
两年后,类似的“网络维权”行为再次引发争议。2024年,原告邓某通过某交易平台向被告陈某出售卡片,陈某收货后认为卡片为假,要求退款遭拒,随即将邓某的姓名、电话、发货地址截图及平台投诉记录发布在某交易平台上,发布7条图文、视频称邓某“卖假货搞诈骗”。邓某表示:“我根本没想到他会把这些信息挂到网上!”视频发布后,他不仅收到大量辱骂评论,甚至有同小区居民认出地址后上门询问。对此,陈某则辩称“抖音账号非本人所有”。
2025年8月,成都互联网法庭开庭审理此案,法庭查明:视频中的发货截图、转账记录等均与双方交易完全对应,且这些信息只有陈某本人持有。据法官赵小凤介绍,陈某虽针对合同纠纷发声,但使用“骗子”“诈骗”等贬损性词汇,且公开他人敏感信息,导致原告社会评价降低,构成名誉侵权,判令其删除内容、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维权必须通过合法途径。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即便存在纠纷,公开他人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住址等敏感信息,或使用侮辱性言论,都可能从‘维权者’变为‘侵权者’。”成都互联网法庭法官赵小凤说道,判断标准在于——是否超出必要限度,是否造成他人社会评价降低。”
80元可查户籍 查轨迹立等可取
当心“无感泄露”
近日,“70余万条学生信息被售卖”一事引发关注。该事件源于四川冕宁县法院公开的一则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决书。案件中,70余万条学生信息被多次贩卖,信息内容包括学生及家长信息、联系方式等,购买信息人员则涉及学校副校长、教育咨询机构负责人等。 (下转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