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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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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四川法制报

公职人员贪骗社保金 数罪并罚获刑4年10个月

日期: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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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4版 : 拍案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德昌法院宣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唐万贵)近日,德昌县法院对一起侵害群众“养老钱”的职务犯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胡某某因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代缴工作中实施贪污、诈骗行为,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10个月,并处罚金26万元,同时被责令退赔全部违法所得。
  经查,2020年3月至2023年2月期间,被告人胡某某在德昌县麻栗镇人民政府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代缴工作时,利用职务赋予的便利条件,采取两种方式大肆侵占资金。一方面,他对收取的部分群众养老保险费用“收而不缴”“收多缴少”,将本应上缴国家的养老保险金截留侵吞,累计达38.54万元,全部用于个人日常开支;另一方面,他以隐瞒真相的手段误导老百姓,谎称需缴纳更高费用才能享受更好待遇,骗取33户受害人多缴资金2.79万元,据为己有。
  该院受理此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审理过程中充分考量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同时结合其案发后自行退还5.28万元赃款的情节,最终作出判决:被告人胡某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10个月,并处罚金26万元。此外,法院还责令胡某某退赔侵吞的国家养老保险金33.26万元,以及33户被害人的经济损失2.7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