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5-12-06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四川法制报

“拒绝搬离”的6户人“主动腾房”

日期:11-05
字号:
版面:第02版 : 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李玩泓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任)近日,乐山市沙湾区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涉及6户13人的群体性腾退纠纷,促成被执行人主动搬离位于沙湾区牛华镇“红房子”影视基地的占用房屋,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当年是镇上安排我们搬进来的,怎么说变就变了?”年近六旬的杨大爷道出了坚持占用住房的理由。2009年,因乐宜高速公路建设需要,杨大爷等人的宅基地被征用。据他们回忆,在获得补偿后,当地政府将他们安置至“红房子”,并口头承诺可长期居住。
  时过境迁,2020年12月,沙湾区某投资公司通过公开拍卖依法取得该区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逐步将其建设为旅游基地。绝大多数居民领取补偿后陆续搬离,但杨大爷等6户居民虽领款却未按协议搬出。多次协调无果后,投资公司诉诸法律。
  “他们一天不搬,旅游基地建设就受阻一天。”投资公司负责人向法官道出无奈。沙湾区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限期腾退房屋。被告上诉后,乐山中院维持原判。
  因被告未履行判决,今年1月,原告申请强制执行。沙湾区法院常务副院长、执行局局长王雪多次带队现场了解情况。她介绍,这批住户年龄跨度大,多数人原宅基地已灭失,缺乏固定居所,且对抗情绪强烈,执行压力大。
  为打破僵局,法院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联动区委政法委、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及镇政府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变
  “单打独斗”为“协同作战”。联席会议上,一条实质性安置之路开始铺设:由区属国企提供过渡安置房,农业农村局指导宅基地申请,镇政府加速审批流程……工作重点从“怎么让他们搬”转向了“帮他们去哪安家”。
  “算了,法院也为咱们考虑这么多了,一直拖着也不是办法。”5月,杨大爷等人在安置协议上签下名字,主动搬离了占用十余年的房屋,住进了附近通水通电、带简易装修的过渡安置房。随着投资公司收回全部案涉房屋,这片困扰沙湾文旅发展多年的“梗阻”终于被打通。而从“拒绝搬离”到“主动腾房”的转变,也成为沙湾区法院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做实“执行规范提升”的生动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