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成“水帘洞”“综治中心+速裁”促调解
日期:10-31
本报讯(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郝飞)近日,成都市郫都区法院受理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龙某楼上邻居刘某家中水龙头损坏后无人处理,大量积水从楼板渗透后流到龙某家中,导致龙某家中突然变成“水帘洞”。龙某诉至法院,要求刘某赔偿装修及家具等损失共计5万余元。承办法官在综治中心开庭并调解结案。
据了解,双方对于漏水事实和原因并无太大争议,仅就损失情况和金额存在争议。考虑到损失的确定需要专业人员进行认定,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安排双方到综治中心速裁庭进行开庭审理,同时邀请专业调解员对装修、建材等问题向当事人进行解释。
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引导双方对损失情况基本形成一致意见。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并与调解员一同向当事人提供了类似情况相应鉴定报告及相关装修、饰材等市场情况,阐明了双方相应的诉讼成本和风险,同时,引用法律中相邻关系和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劝导双方从实际出发,以最小损失解决问题。
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刘某当庭向龙某支付3万余元,案件得以顺利化解。